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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3期 本期35974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4-09-20

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 筑牢粮食安全基础


省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袁家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共15部分、60条,提出了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其中涉及“三农”工作的内容,涵盖粮食安全、土地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民增收、就业优先政策、农村养老、绿色生态、基层治理等9个方面,是对“三农”综合改革的一次系统性安排,更加注重系统性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改革的基本遵循。省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界别内的广大委员,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线上读书活动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决定》全文及有关辅导报告,将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运用《决定》蕴含的方法论和改革精神指导调研、分析问题、建言献策。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自己的饭碗主要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解决十三亿人吃饭问题,必须长期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抓下去,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立足世情国情粮情,站位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最直接、最根本的体现。从根本上解决好14亿多人口吃饭这个最大的民生问题,为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奠定坚实的基础,是新时代牢牢端稳中国饭碗、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的根本遵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外部打压遏制随时可能升级。始终把粮食安全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为新时代增强发展的安全性稳定性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使我国经受住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牢牢把稳强国复兴主动权。


二、贵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状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3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818.8万亩;计划到203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800万亩以上。届时,全省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将提高到50%以上。一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的农田灌溉保证率达80%以上、坡耕地梯田化率达90%以上、田间道路通达度达90%以上、耕地宜机化率达53%,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善,农田抗灾减灾、旱涝保收能力明显增强。二是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全省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15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达5等以上,亩均粮食产能提高10%以上,为我省在“多山少田”的耕地现状下,实现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双增长,粮食产量连续十多年稳定在千万吨以上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民劳务报酬已占到总投资的20%以上。建成后,在新增粮食产能、新增耕地指标流转收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均促进了农民增收,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四是加快了农业转型升级。高标准农田的灌排和交通体系更加完善,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和机械化发展,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促进了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但是,2018年机构改革前,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能分散在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水利、农业5个部门,这一时期称为“五牛下田”共建期,体制机制的不健全,消耗了大量的紧缺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没有达到最优。一是已建的高标准农田上图数量有缺口。缺乏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部门之间的项目存在图斑重叠、重复建设的现象。二是设施配套不完善。各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立足于自身优势,建设内容各有侧重,建设标准不统一,大部分项目为单项农田基础设施或耕地地力提升工程,综合配套不够。三是管理制度不统一。这一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未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任务下达、组织实施、验收考核、建后管护等工作部门各自为政,导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质量参差不齐。


三、以《决定》精神为指导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再上新台阶

《决定》指出,“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同时强调,“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这些部署,直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关键环节,为我们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要以改革的精神,以实干的态度,以探索的勇气,推动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管理体制上,要更加注重农业农村部门“统”的职能。在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上整合有关部门资源,通过集中统一下的“六方会审”,前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图斑比对环节,有效避免项目区与已建高标准农田区域重叠,建立高效的运转机制。

二是在实施环节上,要更加注意形成合力。调动县直部门、乡镇、村、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农民代表的主动性,深化“六方会审”机制,避免“政府主导,农民当看客”的情况发生;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确保种粮农民有钱挣。

三是在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上,要更加精准实用。要继续发挥乡镇、村和农民的关键作用,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找准短板和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提出建设需求;县直部门要从专业的角度,根据工程建设规范,进一步细化设计方案,使建设内容更加学科合理、技术指标更加精准,避免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高标准”面子工程。

四是要更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农民作为独立一方参与设计、施工、验收和管护,一定程度上扮演“设计员”“施工员”“监理员”“管护员”的角色,“建什么”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如何管”要确保农民全程跟踪,充分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农民全方位的真正成为建设主体,为提高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护水平和使用效能奠定基础。

五是要以更宽的视角、更广的视野提升和推动“六方会审”机制,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把“六方会审”上升到省级层面,统筹骨干水源工程、大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农村道路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等项目,系统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田间水网与骨干输配水工程同步规划建设,实现田间路网与农村公路网络有效衔接,为微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外部大环境支撑。

六是要改进考核制度,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决定》提出要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机制。最好的验收标准是产能的释放,要坚持目标导向,持续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建议在现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围绕耕地质量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提升、抗灾能力提高等,进一步细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高标准农田建成后3个年度的产能释放期进行持续跟进考核,建立“奖惩”机制。

七是要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切实发挥高标准农田应有效益。《决定》提出要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管护机制。对高标准农田的充分利用就是最好的管护,在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的背景下,已经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很可能会束之高阁,发挥不了作用,并且会逐渐退变。建议大力发展农业特别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广贵定县、长顺县“1+7”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夯实高标准农田“建、管、用”三个环节中最后一环的基础,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最大限度防止因种植粮食效益不高导致“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