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3745期 本期35944版 当前A3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4-09-12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张能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党中央对进一步深化民主和法治领域改革、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充分认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这一重大论断主旨鲜明、意义深刻、内涵丰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理论,对于深入认识和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运用“两个结合”,深刻把握民主政治发展规律,原创性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标志着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个明确”的重要内容,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生动实践,使人民切实参与到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当中,实现了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真真切切感知和认同的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

实践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完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决定》从两个层面指明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点。一方面,从制度建设层面看,要以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为载体,不断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另一方面,从制度运行层面看,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丰富更完善的民主参与实践,在全社会创造积极向上的民主实践氛围。因此,要从制度和实践两个方面不断完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种形式。

(一)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水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改革要求,一是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注重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具体机制和程序,进一步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二是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政协等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三是要不断健全和创新监督方式,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开展全方位监督,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四是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发挥人民政协联系广泛、智力密集优势,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与基层协商高效融合;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不断丰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二)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广泛发展就是要形成多渠道共同推进的格局,多层发展就是要覆盖中央、地方和基层各个层级,制度化发展就是要构建起四梁八柱的制度框架,这本身就蕴含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协商民主的最大优势在于体现人民民主的真谛,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因此,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通过人民政协搭建起党和政府与各界群众的连心桥,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政协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

(三)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决定》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基层民主制度,是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发展基层民主,就是要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能够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基层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通过开通民情直通车、召开民主听证会、组织民主议政会等形式,确保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智慧和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要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主线,着力提升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做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维护稳定、助力发展等工作。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要加强党对统一战线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强大“法宝”作用,引导统一战线把自身所长与改革所需结合起来,发挥独特优势,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汇聚民声民智,壮大发展力量。要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把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集智聚力。


(作者系岑巩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