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3726期 本期34834版 当前A3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29

李绅:慎始而未慎终的悯农诗人


□邱俊霖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唐代诗人李绅的《悯农》朗朗上口,人们从小便能熟背,而他的另外一首《悯农》同样被人们熟知:“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两首《悯农》仅仅四十个字,但语言通俗质朴,将农家生活的艰辛淋漓尽致地描绘在了大家的眼前,也让人们体会到了一粥一饭来之不易的道理。

李绅青年时代过得很清苦,直到三十五岁才通过考试得到了一个国子监助教的官职。年轻的李绅拥有满腔热血,他曾送给元稹二十首《乐府新题》,他是第一位用“新乐府”来标注自己诗歌的人,即以自创的新题目来写当下事,并以高度的现实主义精神发扬了乐府诗讽喻时事的传统。

李绅的《乐府新题》为中唐的诗歌世界激扬起了一阵绚丽的浪花,他很快便得到了元稹的积极响应,而白居易则直接成为了新乐府运动的“推广大使”,并提出了一句响亮的口号:“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后来,李绅入职翰林,成为天子近臣。但好景不长,当时朝堂之上,牛李党争正悄然拉开序幕,李绅后来遭到牛党诬陷,被贬到了端州(今广东肇庆)做司马,成了一个没实务的闲官。但更糟糕的是,此时的李绅似乎已经爱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曾经,李绅“一盘鸡舌杀300只活鸡”的故事广为流传,但史料中没有此类记载,应是谣传。然李绅生活开始腐化倒有根据。唐朝人孟启在《本事诗》中便为大家分享了一个李绅的故事:话说刘禹锡从和州刺史调入京城,正好李绅也处于岗位调整的空档期,也在京城,李绅便请刘禹锡吃饭,还让歌妓助兴。刘禹锡在饭局上赋诗一首:“鬟髯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赠李司空妓》)。《杜韦娘》是教坊曲,而司空是对李绅的敬称。刘禹锡的意思是:梳着宫女式样发髻的歌女唱着《杜韦娘》让人如沐春风,李司空自然是见惯了这样的“大场面”,可对我这个从江南回来的刺史简直要断肠销魂了呀。刘禹锡写这首诗也许是逢场作戏的恭维,但李绅一高兴竟把歌姬送给了他,而“司空见惯”这个新成语也由此诞生。

有人觉得《本事诗》有小说演绎成分,但李绅能被演绎也怪不得别人,他自己便毫不掩饰对荣华富贵的倾慕之情。官场失意后李绅开始不断写诗抒发心中的郁闷,然而,李绅此时写出来的诗已经完全脱离了群众。

首先,他写诗喜欢摆谱了,不断用华丽的辞藻去堆砌,其次是喜欢搞回忆性创作,回忆内容多是曾经陪伴在皇帝身边的日子,将醉生梦死的官宦生活描绘得天花乱坠。同时,李绅还喜欢使用夸张的修辞手法,比如他形容皇家庭院:“桥转彩虹当绮殿,舰浮花鹢近蓬莱”(《忆春日太液池亭候对》)。这当中哪儿还有现实主义的影子,当年那个写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青年已经不知何处去了。

因为官瘾大,李绅也不太关注民生疾苦和社会时弊了。正史甚至记载了李绅主政滁州和宣武军期间老虎不吃人、蝗虫不吃田苗的尴尬事例,却讲不出野兽和蝗虫不找李绅麻烦的原因,但旁人看来却觉得“细思极恐”。

李绅终如自己所愿,在七十一岁时位极人臣,得居宰相之尊。三年后因为腿脚不利索回到了扬州担任淮南节度使。李绅在最后的日子里还因为酷虐卷入了一场惊天大案中。

当时,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受赂和强抢民女,李绅审讯之后便直接处决了他。这个案子引起了很大争议,因为吴家是牛党的忠实支持者,有人认为李绅公事私办。几年后牛党得势,这个案子又被翻出来了,牛党认为李绅完全是炮制了一场冤假错案,尽管李绅当时已经去世,但还是被追加了一个“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严重处分。

当时就有人认为李绅做官过于暴虐苛刻,所以死后才会因为吴湘案受了冤枉。但实际上,当李绅疯狂投身到党争的旋涡中去的时候,似乎也就不可避免的会成为党争的牺牲品了。

李绅终究没有成为一位忧国忧民的诗人,四十余年的宦海沉浮中,他慎始而未能慎终,他没能出淤泥而不染,而是逐渐演变成了一名典型的封建官僚。李绅晚年曾为自己编了一部诗集《追昔游集》,里面竟没有将两首《悯农》收录进去。然而,李绅最后却因为两首《悯农》而被后世记住,《追昔游集》则在历史的长河中显得黯淡无光了,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