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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4-01-05

从江县政协:


“三结合”助推乡村治理显成效


陆彦隆  本报通讯员  梁  远


近年来,从江县政协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在履职中坚持“三结合”,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助推乡村治理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28个,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岜沙村、占里村)、省级11个、州级15个。

坚持与村规民约相结合,发挥“院坝协商”作用。县政协在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同时,注重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和乡镇政协联络站的作用,运用“院坝协商”成果,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在普法强基、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基层治理注入活力。如,西山镇通过召开“院坝协商”会议,以“院坝协商+党员宣传”“院坝协商+文明评比”“院坝协商+纠纷调解”等模式,将普法教育、文明新风、矛盾化解纳入村规民约。同时,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法治知识,引导村民跟随学习,持续推进基层法治普及行动,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坚持与民间歌舞喜剧相结合,发挥文化艺术界委员作用。从江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风情浓郁古朴,是“百节之乡,歌舞天堂”。根据当地中老年人口文化程度偏低、酷爱民间歌舞的实际,县政协充分发挥文化艺术界委员的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联合执法部门将普法内容融入民间歌舞喜剧中,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少数民族语言+民间歌舞喜剧”普法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文体艺术界委员组织民间歌师编辑法治侗歌、法治侗戏、法治苗歌等,通过村干、“法律明白人”、普法宣传队伍利用微信、抖音等平台,以及送戏下乡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让少数民族群众人人都能听懂法,在家里看戏、听歌就能学到法,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使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掀起广大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热潮。

坚持与少数民族节日相结合,发挥少数民族界委员的作用。从江民族民间节日众多,集中在秋、冬两季,外出务工返乡参与节日的群众较多。县政协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界委员的作用,利用各类民间节日和民俗活动人员集中的时机,邀请律师、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民法典宣讲团、普法志愿者等人员进村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处理矛盾纠纷事事讲法、事事依法、事事用法。少数民族界委员会同文化艺术界委员将法治宣传内容融入方言小品、合唱、快板等节目,利用民间节日和民俗活动开展下乡巡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法治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