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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3-12-26

今年1至11月,全省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成功7.05万件


本报讯 记者  何佼阳) 12月2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我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要求,息烽县法院养龙司法庭、仁怀市法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习水县法院东皇法庭、大方县法院达溪法庭的经验做法,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目前,全省共设置人民法庭409个,在人民法庭驻地外的乡镇综治中心设立法官工作站1145个,在村居设立法官工作点1289个,设立巡回审判点1128个,不断向基层、向山区、向群众需求延伸法庭司法服务触角,实现司法服务对全省所有乡镇的全覆盖。

全省人民法庭共有员额法官512人,法官助理571人,书记员870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由2021年的106人增至187人。

2021年以来,人民法庭主动向当地党委报告诉源治理工作3530次,发出司法建议434份,吸纳3124家基层治理单位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邀请调解组织809个、调解员1019人入驻人民法庭,组织开展调解业务培训2111次,指导修订村规民约1830份。

今年1至11月,全省人民法庭共诉前调解矛盾纠纷13.11万件,诉前调解成功7.0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53.74%,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接下来,全省法院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方案和指标体系,结合法庭的地域特点、民族文化特色、矛盾纠纷类型等情况,培育选树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党建特色品牌、调解特色品牌,力争优势突出、特色凸显,力争在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枫桥式法庭”示范项目创建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