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屏自治县政协:
推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本报讯 (通讯员 熊水英) 为推动县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近日,玉屏自治县政协办公室印发《政协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实施办法(试行)》。这是该县政协在2022年出台《政协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的基础上,推动重点提案办理由“按时办结”向“优质办好”转变的有力举措。
《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对重点提案的定义、范围、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将重点提案分为商请县委、县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与县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两类,重点提案的遴选按照协商推荐、审查研究、会议审定程序进行,还对重点提案督办工作从督办方式、情况跟踪、宣传报道、督办反馈等9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承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所有重点提案均列为评选优秀提案的备选目录,在表扬优秀提案时择优予以表扬。
近年来,玉屏自治县政协探索开展党政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层级,推动提案办理协商提质增效,促进提案办理落实、落细、落地。每年重点提案遴选确定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通知承办单位,要求承办单位制定重点提案办理方案,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协商力度,做到件件调研、件件协商,采取力有措施,确保办理实效。
据统计,自2022年以来,玉屏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共领衔督办重点提案45件,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座谈、协商会19场(次),开展视察调研、走访承办单位、“回头看”37次。在党政领导表率示范下,该县形成了领办领导审定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定期听取提案办理进展汇报、参加办理协商活动、审阅复文和办理清单的全程参与工作闭环,有力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有力推动提案办理整体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