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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3-07-12

充分发挥中共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


□孙树龙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的主体,是以个人名义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政协委员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代表各自的政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各族各界群众,就国家重大问题和各个领域的工作开展调研讨论、积级建言献策。中共党员委员作为政协组织中的“关键少数”,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带头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以实际行动诠释党员委员的责任担当。新时代,在全国上下大力加强政协党的建设的大背景下,有必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把坚持系统观念作为重要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引导党员委员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责任意识,更好地发挥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坚持政协党组织对党员委员的领导和引导。政协党组是党在政协组织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政协工作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政协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机关党组的科学指导、专委会党组的有效组织,是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两个全覆盖”的前提条件,是党员委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保证。政协党组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尤其要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等方面,对党员委员作好有效指引、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要建立完善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更好地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要发挥专委会党组在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并以专委会党组为依托开展好党的工作。党员委员是做好政协党的工作的中坚力量,在政协组织中肩负着特殊的责任和使命,要始终做到任何时刻都不忘党员身份、不忘党内职务、不忘兴党责任,强化为党做好政协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认真贯彻政协党组的部署要求,积极参加政协党组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履职中自觉接受政协党组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要坚持“党建+履职”深度融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树立做好政协工作必须抓好党的建设的观念”“有效避免党建和履职‘两张皮’现象,以党的建设引领和推动履职实践,以履职成效检验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政协党组而言,要积极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创新方法,着力推进“党建+履职”深度融合、双向赋能。尤其要探索建立党员常委向政协党组述职和点评制度,加强党员委员的履职考核,强调党员委员在政协履职中要有更加多的“出勤数”、更加高的“出产量”、更加好的“出彩率”。对党员委员而言,要聚焦提高调研协商本领这一重点,强化学习与实践,在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上下功夫;要带头学习运用协商规则,掌握协商方法,善于在协商中进行思想政治引领,把专业意见转化为政策选项,更好发挥凝聚共识作用,团结各界别委员共同开创政协工作的崭新局面。

要坚持“五个表率”全面示范。《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均强调,党员委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作好表率。政治引领是根本,党员委员要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发扬民主是关键,党员委员要带头树立协商理念,遵守协商规则,不断培养专业的协商能力和协商精神,共同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凝聚共识是目的,党员委员要带头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做好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到加强学习明共识、联系交流聚共识、传播转化增共识。合作共事是手段,党员委员要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在工作中既增进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共识,又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提高合作共事的质量和水平。廉洁奉公是前提,党员委员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共产党员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委员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五个表率”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构成有机整体,统一于党员委员在政协工作中主体作用的发挥。党员委员必须切实做好“五个表率”,在履职工作中加以示范和引领。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