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遏制餐饮浪费需久久为功
□程汉鹏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5月6日召开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督促250.1万家餐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检查200.8万家,整改餐饮浪费问题2.7万余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986件,公布典型案例1791件。(5月8日《工人日报》)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国制止餐饮浪费国家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标准兼顾了堂食、外卖等不同用餐形式,覆盖了旅游饭店、机关食堂等重点场景,能够基本满足各方落实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实际需要。这表明“舌尖上的浪费”刹车踏板已经越踩越深。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餐饮浪费现象还不能完全杜绝。
近年来,为有效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我国陆续出台相关条例措施,如反食品浪费法、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在全社会营造了反食品浪费的良好氛围。今年3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立标准、建制度、强监管、严执法、广宣传、重引导,分门别类制定措施,打出一套制止餐饮浪费“组合拳”,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制定一批团体标准,宣传一批典型经验,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我国之所以如此重视餐饮浪费问题,与其背后的粮食安全和资源消耗问题密切相关。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估算,我国的粮食全产业链总损耗率约为12%。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珍惜粮食、反对浪费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中国城市餐饮每年食物浪费大致在340-360亿斤,接近中国粮食总产量的6%,这还不包括居民家庭饮食。
“仓廪实,天下安。”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我国人口多、基数大,普遍的、严重的食物浪费现象,与我国14亿人口大国和人均耕地、水资源紧缺的粮食国情格格不入,遏制食物浪费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利用。我国制定的反食品浪费法也对相关部门、餐饮行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界定,倡导文明健康、简约适度的消费观念。顶层设计已经绘就,但短时间内群众们希望多余多剩的认知和丢弃多余食物的习惯还难以改变。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制定实施更有力的举措,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实抓细服务监督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健康理性消费,树立戒奢宁俭的生活准则,持续将“光盘”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发扬“餐桌上的美德”,共同遏制“餐桌上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