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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3-03-22

融媒体语境下的法治新闻报道创新


□李  屹


  法治新闻报道通过对依法治国过程中产生的与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全民守法等有关新闻事件的报道,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顺利推进发挥着重要作用。“融媒体”的概念脱胎于媒体融合,指的是充分利用互联网载体,把广播、电视、报纸等既有共同点,又存在互补性的媒介载体在人力、内容、宣传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实现“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宣传互融、利益共融”的新型媒体。在历经了“跨媒体”“全媒体”的发展阶段后,我国信息传播逐步迈入网络嵌入深度化的融媒体时代。融媒体语境下的新闻传播理念更新和采编流程再造等全新的业态模式,也在深刻地影响着当下法治新闻报道的理论探讨与业务实践。


一、发展机遇:媒体融合赋能法治新闻报道转型升级


  (一)拓宽选题范围,深化报道主题

  通过以“法治”为报道主线,从人民群众所关注的话题领域进行选题立意,以媒体融合传播的表达手段对报道素材进行“小题大做”,并以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发布传播,正在成为法治新闻报道在融媒体语境之下的转型路径。例如工人日报社曾推出融媒体作品《太提气!两高报道点名这些案例》,从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大案”“要案”切入,在短短2分钟的视频中,融合动画元素,让广大用户了解两高报告的核心内容,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融媒”的嵌合在丰富了法治新闻报道议题资源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新闻报道的可读性与可看性,使“小题材”也能讲出“大立意”,为政法宣传整体工作质量的提升贡献了媒体融合的力量。

  (二)融合多元体裁,创新传播形态

  媒体融合不仅拓宽了法治新闻报道的选题范围,也为法治新闻报道的内容形态创新传播提供了多元融合的传播手段。例如新华社国内部政文采访室政法报道团队将“法治”“新闻”“新媒体”三大元素融合,策划开设了“拍案”栏目,通过文字、图片、视频、漫画等多种传播形式,推出《春节不打烊,明星大咖陪你看剧说法》、手绘条漫《“摸金校尉”覆灭记》等多样化报道栏目,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正义之光。

  (三)整合传播资源,形塑宣传合力

  媒体融合不仅使中央、省、市、县四级媒体格局进一步巩固增强,同时也为壮大法治新闻宣传报道实力提供了有力支撑。例如2021年183件获奖的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中,制作方既有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级媒体,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等行业性媒体,也有金华日报、长江云客户端等地方性媒体,中国长安网抖音号、武夷青年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这些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新老媒体合作,丰富了法治新闻报道的体裁形式与报道样式,形成了法治宣传的强大整体合力。


二、潜在挑战:融合传播中的法治新闻伦理失范风险


  (一)“时度效”把握失当,难以发挥法治新闻的引导力

  法治新闻报道对于时效性的强调,不仅在于时效性是新闻本身的基因特质,同时法治新闻报道所承载的真相事实及时披露,能够起到激浊扬清回应社会质疑,凝聚强大主流舆论之功效。融媒体语境之下,法治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受到更加关注,但缺乏对于法治新闻报道发布时间节点的合理选择以及尺度的合理把握,盲目追求“率先发声”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法治新闻报道本身的深度性。

  (二)新闻专业素养匮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

  融媒体语境之中对于现场感的强调,往往使得法治新闻报道着力呈现现场细节。暗访的采访方式以及直播的现场画面带给观众在场感的同时,对于被拍摄对象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的保护往往会被悬置。有研究指出,法治新闻报道内容失实、侵犯隐私、泛娱乐化以及专业知识的缺失是社会化媒体中法治新闻报道失范的主要现象。 “侵犯隐私”则对被访对象的相关权益构成了直接的、影响时间较长的伤害,也对其所在家庭和工作单位极易造成负面影响。融媒体语境之下的法治新闻报道传播力有了显著提升,但如果缺乏媒体伦理的规训和法治报道专业素养的提升,媒体融合的传播力提升反而会对被访对象的合法权利与媒体平台的公信力造成损害。

  (三)报道语言过度萌化,削弱法治新闻报道的权威性

  “新闻萌化”指新闻语言萌化,表示新闻叙事语言从严肃、威严转向轻松、有趣、软萌化。法治新闻报道有其自身的内容风格定位,适当的萌化处理或将有益于信息内容的传播,但对其进行过度“萌化”,就会陷入“娱乐化”的困窘之中,不仅会削弱法治新闻报道本身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同时也会对社会意见环境形成一定的负面导向。融媒体语境之下,法治新闻报道标题的煽情化、低俗化,叙事的戏剧化、神秘化等,部分法治新闻报道在细节描述中突出各种新奇的犯罪手段,渲染案发现场的血腥场景等,不仅有违新闻报道的本质要求,还严重降低了法治新闻的严肃性。


三、创新路径:协同提升形成法治宣传强大合力


  (一)强化互动把关能力,彰显法治新闻的社会价值

  把关能力在融媒体语境之下至关重要,要加强对法治新闻报道的全流程把关,从报道话题选择到采访拍摄合规,再到发布传播过程中对于“时度效”原则的统筹兼顾。在把关过程中,要强化对于网络舆情和事件进展的监测与掌握,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把关效率,提高把关质量。在做好法治新闻报道前期把关的基础之上,也要重视用户的信息接收反馈,调整新闻报道内容或者进行跟踪报道对群众争议的内容进行更为具体和准确的回应与解释,方可在融媒体语境之下更好地彰显法治新闻促进社会治理的价值。

  (二)增强新闻专业素养,体现法治报道的人文关怀

  法治新闻报道服务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对积极良好的社会舆论生态环境构建发挥着重要作用。法治新闻报道既有新闻媒体报道所遵从的公共约束,又有法治宣传所独有的专业规范。如何在公约与行业特有的要求之间,做好融媒体语境之下的法治新闻报道宣传?有学者提出融媒体时代法治新闻报道要防范猎奇心态;禁忌事实不真、术语不准确、称谓不规范;禁止公布未成年人资料或未成年受害人资料;禁止带有情感倾向的“媒体审判”,这些失当操作在融媒体语境之中并不罕见,法治新闻报道需要从加强专业素养和增强人文关怀方面作出持续性努力,具体来讲就是要求新闻工作者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思想前提之下,不断强化专业技能学习,夯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储备,提升自身在融媒体语境之中对于法律法规和法治的解释和传播能力。同时始终秉持严谨专业的新闻工作作风,在法庭尚未对案件做出定性判决之前,充分保障和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利,在舆论与司法之间以客观真实全面的报道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消弭媒介审判等新闻伦理失范行为的生存空间。

  (三)善于运用融媒传播,释放媒体融合的创新活力

  媒体融合为法治新闻报道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表现形态实现路径,直接推动了法治新闻报道的传播语态创新和影响力提升。融媒体语境之下,深度性匮乏、服务性薄弱等难题依然掣肘着法治新闻报道质量的整体提升,但已有研究者发现在对接官方与大众、现实与网络、专业与市场的多重关系之中,法治报道正在逐步完善题材狭窄、标签化现象严重等不足,以一种融合实用主义的思维,来统摄法治新闻报道在融媒体语境之中的多元体系创新。归根结底就是要以媒体融合的理念思维来驾驭多元融合的传播技术,使融媒体语境之中的法治新闻报道始终在客观全面的轨道上,发挥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继而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讲,需要将传统法治新闻报道模式与融媒语境进行有效对接,一方面恪守法治新闻媒体平台的理性权威,增强法治新闻报道工作者的法律素养,把好内容为王的精神内核。另一方面,善于运用多元融合的传播体系,创新法治新闻报道的表现形式和传播语态,持续提升法治新闻报道工作者的融媒报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