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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3-03-03

依法保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


□李令飞


  即将到来的3月8日,是第112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全国各地涌动着献给广大女性的节日祝贺和美好祝福。如何促进妇女发展、依法保护妇女权益也成为重要话题。

  从法治建设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10月30日修订通过。在修订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42万余条法律意见,参与者达8万余人,展现了社会各界对妇女权益保障的关注和期待。

  这个数字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妇女权益保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当前,虽然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半边天”作用日益凸显,全社会就业人员女性占比超过四成,基本消除义务教育性别差距,但一些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依然得不到有效解决。实践中,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救济、压实法律责任,形成足够震慑力,才能使法律更具约束力、可执行性,为妇女撑起坚实的“保护伞”。

  保护妇女权益,不仅要有法律层面的规定,更需要现实中的切实行动。我国目前已建立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促进各方共同努力、相互支持、协同治理。但是,妇女权益保护往往面临复杂的现实困境,必须建立协作机制,把妇联、公安、检察院、法院、卫健委等分散的保护职能有效集中,才能为妇女在寻求法律支持时提供更多可能性。进一步说,妇女权益保障要放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大背景中统筹考虑,通过法律制度的系统化和优化,充实妇女教育权、社会权、财产权、人身权等合法权益,用制度合力撑起女性“半边天”,用综合性解决方案为妇女权益提供全方位保障,这才是良法善治的应有之义。

  法律可以约束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但观念的改变并非易事。因此,当前要多措并举打好普法宣传牌,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引导人们成为保障妇女权益的宣传者、参与者和践行者,为妇女权益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还要强化社会宣传,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从观念上强化平等意识。当尊重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为集体共识、集体行动,性别平等成为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才有更广阔的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一个妇女免于被歧视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直面问题、凝聚共识,不断完善法律、提升治理能力,推动社会更加包容、充满活力,才能让妇女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