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片区)建设
本报讯 (记者 王吟) 11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为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由地级城市延伸覆盖至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目前,全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目标稳步推进。
从2017年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我省积极统筹谋划,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先后制定出台了《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贵州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设施配置指南》《贵州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指导性文件,初步建立省级层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法治制度。
截至2021年底,全省9个市(州)结合投放区域实际情况,共配置分类投放设施16余万个,配备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3700余辆。目前全省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09座,其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73座,焚烧处理设施36座(含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热解气化等设施),设计处理能力达3.2万余吨/日。全省已建成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16座,设计处理能力1439吨/日,全省地级城市已实现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全覆盖。
下一步,贵州将全力推动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实施,紧盯“到2025年底,全省地级城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阶段性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全面系统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