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
提案者:郭 毅
截至2020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93.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38%,其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445.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1.56%。随着我省老龄化进程逐渐加快,老有所养已经成为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
近年来,贵州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但由于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不断提升,目前我省养老服务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省政协委员郭毅对此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现状分析
一、居家养老不完善。目前,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所能提供的服务还停留在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等基础层面上,对于老年人的心理呵护、精神慰藉以及社会参与支持等方面几乎没有开展。并且因为不同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不同的养老服务项目,项目业主和管理体制不同,养老服务资源不能有效衔接,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导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运营非常困难。
二、养老机构层次低。一是养老机构服务床位等设施不足,大部分条件简陋,只能维持简单的运营。二是没有专业的医疗服务保障,老人有稍微严重一些的身体问题都要送到医院解决。
三、养老护理人员较少。目前,我省从事养老服务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大都是不具备护理知识的下岗工人、农村妇女或外来务工人员。由于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的缺失,一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内容和项目设置也是形同虚设,实际上能够提供给老年人的服务比较单一。
对策建议
一、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布局。切实摸清全省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场所布点情况,结合老年人集中程度,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企业、医院、社区利用闲置资产向社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机构。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护理型养老床位。
二、建立养老服务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估制度,实行标准化、星级管理,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转变。
三、按标准配备小区养老服务用房,建设县级、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并扩展至县市城关镇;建立特困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利用财政资金为特困供养对象购买医疗护理保险;建立购买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岗位制度,为全省城市社区配备“养老服务顾问”。
四、大力提升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养老护理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可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化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培训流程,加强对培训基地开展培训的日常管理和过程检查,提高培训质量;大力宣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先培训后上岗,加大在岗人员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养老护理员积极参加技能培训,营造有利于养老护理员提升技能、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有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和兼职社会工作者参加培训,积极宣传家庭照护者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