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护应成为大众教育必修课
□沈峰
近日,在湖南省长沙县实验中学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授课讲师为全校高一学生讲授了基础心肺复苏、校园常见意外伤害应急救护等知识。据介绍,长沙县在全县扎实开展救护培训,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心肺复苏取证培训、救护员培训、自动体外除颤仪(AED)使用培训以及师资培训和复训全面铺开,并在多种场所加大急救宣传力度,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受众达数十万人。(10月11日《湖南日报》)
长沙县在全县扎实开展救护培训,十分值得推崇。要认识到,掌握急救技能既对个人有益,更能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像心源性猝死的黄金抢救时机为发病后4分钟,一旦发生意外,第一时间急救能力不足、错失最佳抢救机会,后续再专业的急救和治疗都可能回天乏术。特别是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如若大量人员受伤,在专业人士到来之前先行自救他救,能够有效提高救治率和救助效率,促进资源合理调配。从这个角度看,加强急救知识普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当前,许多民众不仅缺乏急救知识,还缺少应急救护意识。如AED除颤仪被誉为公共场所的“救命神器”,但媒体调查发现,许多人对AED的认知水平不高,不会使用、不敢使用的情况普遍存在。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54.4万人发生心源性猝死,平均每天约1500人。这意味着,生死瞬间并不罕见。相较于舍得投入即可普及的机器设备,一个更长远更现实的问题在于,如何提高大众的急救能力和出手意愿。此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教育部发布通知,提出将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一些地方也积极跟进落实,这些无疑是良好开端,但与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相比,目前急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和普及程度明显还不够。
在发达国家,接受过基本急救技术培训的民众被称为“第一急救员”。因为不管任何意外发生,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不一定是医护人员,可能是市民,可能是消防队员,也可能是警察。危急时刻单纯等待医疗救护人员到场施救,很可能会使伤病人员失去救治的希望。
进一步看,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民众的长期支持与参与。首先要将民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考核内容,推动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其次,政府应要求各有关部门列入本单位购买服务内容,建立多方协调保障机制,加大对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促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重视并履行相应职责,让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成为公众教育必修课,推动“健康中国”稳步前行。
另外,不仅要让更多民众懂得急救知识,会使用AED等急救设备,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公民急救他人的意识,只有勇于担当,挺身相助,应急救护技能才不会白学,才能呵护生命健康。目前,民法典已作出了“免责”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现实中,应当褒奖见义勇为行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打消救助人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