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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0期 本期32034版 当前A3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2-10-13

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构建美丽中国贵州样版



  提案单位:民盟省委

  2022年,国家将全面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评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核心指标之一。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垃圾治理,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基础设施,累计投入省级村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0.948亿元,1148个乡镇建成垃圾转运站1095座,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成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转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民盟省委针对存在问题,深入进行相关调研后,提出以下建议。


  现状分析

  由于贵州的农村垃圾治理基础建设起步晚,历史欠账多,建设难度大,因此目前状况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设施设备亟待完善。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寨约12万个,收运系统覆盖率只有54%,仍有5.5万个自然村寨无收运垃圾的设施设备,加之前期环卫设施设备使用频率高、年限长,后期维护不足,部分环卫设施设备未能正常运行。

  二是处理成本与日俱增。随着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垃圾量也与日俱增。大部分县区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到县城集中处理,受地形限制,乡镇到县城的平均运输距离约60公里,运输成本高。目前,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和焚烧发电,每吨处理成本320元左右,一个中等规模县每天垃圾产生量约 90-150吨,地方财政压力大。

  三是分类体系尚未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前、中、末端处理环节尚未打通。很多地区虽然开展了一些前端村民垃圾分类的宣传与教育,但农村垃圾分类尚未实质启动。从中端分类运输到末端分类处理也面临着不少问题,总的来看就是中端、末端 “一锅端”。

  四是地方资金缺口较大。目前农村垃圾治理主要靠县财政承担, 许多地方政府负债较高,财政难以负荷。部分设施缺乏运营资金投入,许多垃圾处理、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对策建议

  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因地制宜制定垃圾费用标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正常运行。

  梯次推进垃圾户分类资源化利用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每户设置分类垃圾箱,农户自行分类投放,由收运企业定期按市场价回收,收益归农户所得,并可抵扣每月垃圾费用,力求“以废养服”。同时,规范垃圾收购市场,鼓励资源化利用,降低运输成本,增加企业效益,争取实现设施设备运营政府零付费。

  创新偏远村庄分散农户处理模式

  针对偏远村庄生活垃圾,打破行政区划规划布局,就近就地收运、就近就地处置,减少转运费用,降低运输成本;针对分散居住农户处置生活垃圾问题,鼓励村民自治,将垃圾定点储存,达到一定数量时,由村民自行运送到乡镇转运站,企业按垃圾量支付村民一定费用。

  加大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保障力度

  按照一个村寨配备一个垃圾箱测算,全省需新增垃圾箱5.5万个,垃圾收运车辆4700台,新建21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现有设备也需要更新和维护。初步测算,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总投资还需约10.3亿元,其中垃圾收集箱4.4亿元、垃圾清运车3.3亿元、转运站建设0.6亿元、现有设施设备更新维护2亿元。建议从2022年起,省级每年按所需资金25%的比例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确保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完善并正常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