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锦屏县委宣传部回复委员提案
持续规范操办酒席行为
本报讯 (杨克玉 张健) 近日,锦屏县委宣传部对委员提案作出回复,明确表示从政策宣传、文件出台、督查考核、村民自治等4个方面入手,持续规范整治县域内滥办酒席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据悉,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县政协委员吴高海提出《关于持续整治县域内滥办酒席的建议》的提案,就杜绝违规办酒席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提出意见建议。
针对吴高海委员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县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安排人员上门与委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并从4个方面进行了回复:一是广泛宣传,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县精神文明办编撰《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倡议书》,并录制音频下发各乡镇和村寨利用广播进行大力宣传,县城区LED屏、锦屏电视台滚动播放《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公益广告,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做到规范操办酒席宣传家喻户晓。二是出台文件政策,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县委、县政府先后印发《锦屏县规范操办酒席行为管理办法(试行)》《锦屏县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开展对操办酒席范围界定、申报程序和婚嫁酒席桌数、厚养薄葬、违规操办酒席举报受理及违规处罚等进行明文规定,有效遏制了农村滥办酒席不良风气。三是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政令畅通。县委、县政府将规范操办酒席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每季度开展督查,重点对各乡镇规范操办酒席工作安排部署、责任书(或承诺书)签订和违规操办酒席上门劝导制止、打击处罚等情况进行督查。四是建立工作机制,实行村民自治。印发《锦屏县行政村(社区)开展“一约四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行政村(社区)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四会”(即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并将滥办酒席行为纳入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管理,实行村民自我参与、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我将当好宣传员,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操办酒席的文件、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每一位村民、群众,动员大家自觉遵守遵从,从而推动形成良好的家风、淳朴的民风、文明的乡风。”吴高海委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