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知识(之二十九)
如何认识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只有真正了解民情、尊重民意、顺乎民心、广集民智,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贯穿于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的各个环节,充分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可以使政治协商更加经常有序,民主监督更加切实有效,参政议政更加富有成果,对于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活跃人民政协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开始于八届全国政协时期,是人民政协重要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有效形式、转化履职成果的重要载体、汇集社情民意的主要平台。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及无党派人士,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政协内部适当方式,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
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有哪些渠道?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都含有反映社情民意的意义。因此,政协委员可以利用政协开展的各项工作或各种活动,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
《政协信息》是向中央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报送各级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反映的重要情况、意见和建议的内部刊物的统称,由全国政协办公厅主办。现有四种正式刊型:一是《政协信息》。主要刊登具有普遍性或需要中央领导同志普遍知悉的信息。报送范围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同时报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二是《政协信息专报》。主要刊登涉及某个领域或方面的专题性较强的信息。专报分管相关工作的中央领导同志,抄报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专送有关部委主要负责同志。三是《政协信息打印稿》。主要刊登政治性、敏感性比较强或与统一战线、政协工作相关的信息。报全国政协主席、有关副主席等全国政协领导同志。四是《政协信息转送件》。主要刊登那些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或了解的信息。转送有关部门参考。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稿件的基本格式包括情况(问题)、原因分析和建议三个部分,也可以仅反映重要情况。稿件应当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简要说明情况,指明问题所在,透彻分析原因,所提建议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穿靴戴帽、长篇大论,一般不超过2000字;反映的情况和数据应当真实准确,说明来源、出处;应一事一议,文字简洁。
此外,可以通过信访办公室代转人民群众来信,向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运用《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等报纸杂志反映社情民意;利用提案、会议发言、视察和调研报告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社情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