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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2期 本期31494版 当前A3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2-06-09

成立省级“无废协会”,



推动固废能源化利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固废法》贯彻落实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健全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完善了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具体固废污染防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以及《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印发,更是对固废管理和固废综合利用提出了新要求。无党派人士界对此形成了《成立“无废协会”,推动固废能源化利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提案并提出对策建议。


现状分析

  固废管理方面

  固废污染防治行政管理方面,省内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分散于各个主管单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住建部门归口管理;工业固废、固废技术由工信部门归口管理;农业固体废弃物由农业农村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下属土壤部门归口管理;危险废物由生态环境部门归口管理,难以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固废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监管力度不足、监管持续性不够;固废领域统计数据综合性较差,细分领域统计数据不全;大型、综合型固废项目策划上协调性较差,整体策划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省内固废项目实施效果。

  行业管理方面,省内环境卫生协会、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科学学会等非营利性环保社会团体已成立。这些行业协会在职能上更偏向于环保科技、环保主体评价、环保培训等技术服务,环保产业投资资源、产业布局、项目策划、项目推介等相关职能较为欠缺;在环保细分领域中更着重于水污染防治领域,固废等其他污染防治涉及较少,对固废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有待提高。

  固废综合利用方面

  目前,《贵州省“十四五”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已出台,省内也提出了到“十四五”期末畜禽粪污转化商品有机肥比例将提高到15%以上的目标,但固废其他细分领域的综合利用政策暂未明朗,任务、指标暂未明确,政策覆盖程度、指导程度有待加强。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支撑能力较差,固废综合利用途径单一,固废综合利用以资源化利用为主,而能源化利用较少。

  固废能源化利用,主要指养殖废弃物和其他一些高燃值的固废,通过专业技术处理后,可用于水泥厂或发电厂中替代传统化石燃料。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测算,在碳中和的目标下,2050年中国非石化发电占总电量的比例将超过90%,煤炭比例则将降至5%以下。在碳中和目标下,电力与水泥工业的能源结构需要转型,化石燃料替代的需求量大。运用养殖废弃物和其他一些高燃值的固废转化制作成化石燃料的替代物,不仅可以实现资源再利用,同时也能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符合我国碳中和的目标。

  固废资源化利用中季节性、周期性因素较为突出,导致固废资源化不同时点上的产量差异。推动固废能源化利用,与资源化利用形成互补,可以在时间、空间上有效分配固废综合利用中的产能,防止固废综合利用中形成“二次浪费”,提高固废综合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对策建议

  建议在省级层面成立“无废协会”

  协会以固废为主题,以固废资源化、能源化利用为手段,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加强资源整合,通过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固废整体管理质量、效率和效果,促进固废产业化发展。做好引“技”、引“智”,引进省内、全国范围内固废相关领域的科研、设计、生产、流通、服务企业,打好产业基础;做好引“资”,协会引进社会投资人、产业投资基金、金融机构等,做好资金保障。做好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能源化技术研发与推广,打造技术服务支撑平台,孵化和推广各类应用技术,提供技术支撑,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动建立协同高效的固废产业技术体系。整合各方资源,加强项目推介。召开定期联席会议,建立常态化、高效、畅通的沟通机制,加强地方政府、社会资本、产业基金、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做好项目策划,提高项目可融资性,提升项目推介成功概率。

  建议推动固废能源化利用

  可采取“整县推进”等方式统筹规划,科学设计,优化交易结构和技术结构,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固废能源化利用项目的引导作用,建立利于固废能源化的绿色价格机制。积极探索固废行业各环节参与者尤其是广大农民、居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化利益分配结构,在固废能源化过程中平衡各方利益,提高项目落地成功率,最终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