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民生福祉真正落实
□沈峰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等27个部门联合印发《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覆盖11大领域99个服务项目。据了解,这是浙江省范围内首个发布的地市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4月16日《台州日报》)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因此,为加快推进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台州市发改委等27个部门联合印发公共服务《标准》,这是台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意义重大。
此次台州市出台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其中幼有所育11项、学有所教9项、劳有所得12项、病有所医19项、老有所养4项、住有所居3项、弱有所扶14项、军有所抚5项、文有所化10项、体有所健2项、事有所便10项。每个项目均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同时,《标准》不仅在保障领域和类别上与国家、省标准保持一致,还结合台州实际,在服务项目数量和标准上都略有提高。值得关注的是,台州市新增了4个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分别是幼有所育领域的出生缺陷预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病有所医领域的适龄女性“两癌”检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调高了3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细化了16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内容。显然,确定合理的公共服务水平,使之既能满足大众基本的公共产品需求,又能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彰显了政府的职责担当。
毋庸置疑,台州公共服务《标准》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和薄弱环节,将有限资源优先用在“刀刃”上,把靶心聚焦在“雪中送炭”上,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供并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就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此次台州《标准》出台进一步体现了兜底民生底线、保障基本生活的特点,也标志着以标准化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台州各级政府而言,公共服务《标准》是台州全境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下限,各地不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低都应该兜底保障。
当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重在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和民生诉求,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标准化”不断推动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均等化。同时,政府部门应委托第三方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总之,新时代提升公共服务标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