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从业者“戴口罩”入法须督促
□张玉胜
7月1日起,河南省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否则将处以罚款。近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对适用范围、主管部门、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处罚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说明。(4月10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出门戴口罩”已成人们落实疫情防控的标配性举措。而就餐饮服务从业者工作期间的规范佩戴口罩事宜专门作出“规定”,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意义就不只是停留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简单层面,更是表明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担当态度,不啻于对餐饮行业规范化管理的升级版。
为餐饮服务从业者祭出“口罩令”并非多此一举。过往的从业实践中就有一些规范性酒店在食品操作时佩戴口罩,疫情防控这两年更被各地政府强制性要求。现在“口罩令”成法,“佩戴口罩”就如同餐饮服务者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一样不可或缺。从业者忘戴口罩、拒戴口罩操作,就不再是简单的“失范”之举,而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追究。
对于餐饮服务者,佩戴口罩的确不是大事更不算难事,但对于饭菜的卫生和食客的健康,却是不可忽略和防患于未然的要事。这个全文只有9条、1121字的法规,通过“小切口”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予以规范,在立法形式上化繁为简、短小精悍,在内容上具体明确、操作性强,意义重大。
河南餐饮行业的“口罩令”,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机关、学校、医院、企业、托幼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适用范围和环节则包括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外卖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可谓是全领域、全方位、各环节,这就更需要监管到位、不撇空档、不留死角、执法必严。
其实,颁发餐饮业“口罩令”,河南省并非首例,《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已于去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在实施当天对辖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巡查,开出首张50元罚单。福建省的做法值得借鉴。期待各地也陆续采取相关举措,让“口罩令”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