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出台措施加强和改进州县(市)政协工作
本报讯 (韩延洁 李思贤) 3月17日,黔南州委办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
《措施》围绕“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开展好民主监督、深化拓展渠道广泛凝聚共识、构建政协党建工作新格局、抓好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州对县(市)政协的联系指导、解决基层政协‘两个薄弱’问题”等方面,对政协履职提出新要求。
《措施》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州、县(市)党委常委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专题听取政协工作全面汇报,研究政协重要事项,解决政协实际问题。要切实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紧扣国发〔2022〕2号文件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精准选题、开展协商,全面推进“请你来商量”协商议事工作,全力打造协商议事示范点。要确定民主监督议题,有组织有重点开展好民主监督。
《措施》要求,要深化拓展渠道广泛凝聚共识,健全对口联系制度,强化对界别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加强“五个政协”建设。要着力构建政协党建工作新格局,健全州、县(市)政协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要抓好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培训制度,倡导用好用活“智慧政协”党建 App,加强政协机关建设。
《措施》强调,要加强州对县(市)政协的联系指导,完善县(市)政协主席列席州政协常委会会议制度。要着力解决基层政协“两个薄弱”问题,优化州政协内设机构设置,规范县(市)政协内设机构设置,强化基层政协联络组建设。
《措施》的出台,为新一届全州政协系统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努力干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样子,把准了方向之“舵”,更好地为服务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五个新黔南”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