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3804期 本期31024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2-03-07

  3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讨论。住黔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在会上作了题为《充分发挥民企作用 助力促进乡村振兴》的发言——

  

充分发挥民企作用 助力促进乡村振兴

 

  前天聆听了汪洋主席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倍感亲切,倍受鼓舞。特别是汪洋主席在《报告》中强调要“推进具有政协特色的应用型智库建设”,贵州人民感受最深。去年下半年,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组织专家赴贵州帮助工作,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为贵州省争取第二个“黄金发展期”提供了重要支撑。借此宝贵机会,我受省委书记、省长和省政协主席的委托,向参加今天会议的领导表示衷心感谢!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乡村振兴,民营企业是重要力量,应发挥积极作用。为此,我提四点建议。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使民间投资“愿下乡”,民营企业“愿做事”。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稳预期、增信心、扩投资的基础,更是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在乡村振兴伟业中大显身手的前提。千难万难,“三农”最难。建议着力健全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制度机制,完善精准优质的政务环境,切实为参与乡村振兴的民营企业搭建平台,排忧解难。

  二、合理配置要素资源,使民营企业“能干事”。建议精准推进农村土地要素市场改革,鼓励各地通过土地集约化利用、村庄整治、退出宅基地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优先用于产业项目,鼓励有实力、有情怀,带动能力强的民营企业参与乡村建设。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涉农项目力度,完善贷款贴息、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加强农村金融创新,鼓励建立涉农专业贷款担保机构,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使民营企业在乡村有事可做,民间资本下乡有利可图。

  三、坚持引导约束并重,帮助民营企业“干成事”。建议引导民营企业主动将社会责任纳入自身发展战略,把参与乡村振兴作为企业发展、争取“双赢”的内生需求。同时加强对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项目的规范监督,防止资本与民争利“垒大户”,防止破坏乡村自然风貌搞“掠夺式经营”。

  四、全力支持“万企兴万村”行动,帮助民营企业在乡村振兴中再立新功。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开展的“万企帮万村”行动中,12.7万家民营企业帮扶13.9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脱贫,广大民营企业在精准扶贫事业中建功立业,深受教育和鼓舞。去年,全国工商联联合有关部门启动了“万企兴万村”行动,为民营企业服务社会提供了新的舞台。但“帮”不易,“兴”更难。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如何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以“乡村”模式在市场竞争中胜出,是前无古人的大事。我国民营企业以何种方式推助乡村振兴最为有效,“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村社企一体”等模式孰优孰好,尚需实践验证。建议集思广益,鼓励创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全面开展“万企兴万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