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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2-01-25

运用法治手段补齐乡村治理短板

 

——访省政协委员李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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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

李嫣 省政协委员、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报记者 李昊霖


  在今年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嫣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今年省两会,李嫣委员提交了《关于筑牢乡村治理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在推进乡村治理过程当中,依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李嫣委员介绍,如,乡村产业项目发展还不平衡,受到基建、物流滞后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产业项目资金注入及投融资较为困难,农村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等,这些问题,从不同层面制约着乡村治理目标的实现,也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也有很多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值得深入关注。” 李嫣委员表示。

  2021年4月至5月,李嫣委员参加了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组织开展的乡村治理调研,随调研组深入石阡县、湄潭县、余庆县、福泉市的多个村寨社区实地调研,了解各地在基层治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11月,李嫣委员又随省政协妇联界别到贞丰县调研,进一步了解乡村治理工作。

  “通过调研,看到了在开展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中产业的项目资金投入和融资以及农村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李嫣委员表示,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要按照《乡村振兴法》的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村居法律顾问以外的乡村律师服务团队,全方位开展“法律下乡村”活动,从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到参与纠纷调解、诉讼案件的代理等,为乡村量身定制切合实际的法律服务,同时由有关部门给予律师团队适当的经济补贴,激励律师积极参与乡村法治建设;另外,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建议定期由司法机关、律所等法律工作人员到农村宣讲《民法典》基础知识,开展多元化法治宣传工作,依托法治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促进法治乡村各项制度政策落地落实。

  李嫣委员认为,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继续聚焦我省基础薄弱的交通、水利、能源等方面的“堵点”“痛点”,各级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建设、管护城乡道路、垃圾污水处理、消防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综合整治农村水系,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广卫生厕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关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等措施,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李嫣委员还建议,我省要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公共财政支出优先向“三农”领域倾斜,推进涉农资金整合,与乡村振兴目标相适应。加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投入力度,壮大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服务,探索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机制,为农村居民谋发展、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