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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1-12-29

多些“雪前送炭”

  

□袁文良

 

  日前,笔者在参加某单位的党史学习教育座谈会时,一位领导提出了一个颇有哲理的问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当然要抓住群众的急难愁盼等问题,而当基层群众称赞我们的办实事是“雪中送炭”时,我们应该感到脸红。我们为什么非要等到“下雪”才去“送炭”?“雪前送炭”不更好吗?

  此话说得好!

  所谓“雪中送炭”,原意是指雪天给人送炭取暖,用来比喻在别人急需的时候给予帮助。而“雪前送炭”,是说在下雪之前就把炭送来,以防天气突然下雪降温,比喻做事情有预见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这显然是对领导干部关心群众提出的更高要求。

  当然,当群众生产生活出现困难需要帮助时,领导干部及时登门“雪中送炭”的确是值得称道的,基层群众也会从内心感到温暖。但我们不能否认,有那么一些领导干部高高在上,作风漂浮,对一些本来存在很长时间的民生问题不是主动去解决,而是等到火烧眉毛了,才慢条斯理地“送炭”下来,还美其名曰“为基层群众送温暖”云云。这种“马后炮”式的工作作风,与践行共产党人初心与使命的要求相距甚远,而且非要等到“大雪纷飞”时才“送炭”的行为恐怕还有沽名钓誉之嫌。

  对此,也许有人会说:领导干部那么多大事要处理,能做到“雪中送炭”已属不易,如果再要求“雪前送炭”,是不是有些求全责备呢?非也!“雪中送炭”是在问题出现后想办法被动地去解决,说明我们关心群众疾苦还没有完全做到位;而“雪前送炭”则是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是把问题想在前面的主动工作,而这才是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密切党群关系的根本所在,也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的根本所在,更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根本所在。而要做到“雪前送炭”,必须要有一种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和未雨绸缪的工作作风。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不能仅仅满足于“有求必应”,而应该具有前瞻性思维,带着感情深入基层一线,凡事多为群众着想,凡事以百姓为先,以积极主动、不等不靠的姿态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