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西部教育振兴要做好“留住人才”文章
□戴先任
“我们要支持西部高校设立‘西部振兴人才岗’,对中西部特别是西部高校的高层次人才,聘期之内如果流出西部,要取消相应的称号和经费支持等新政策。”12月27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吴岩在谈及下一步加大中西部教育振兴方面的工作举措时表示。(12月27日澎湃新闻)
长期以来,都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中西部高校难以留住高层次人才,而高层次人才更喜欢向“东部飞”。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东部高等教育从待遇到发展前景,都更吸引人。东部高校更吸引人,这会造成中西部的高等教育更为落后于前者。
资源的集聚,往往表现为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东部地区经济发达、财力雄厚,教育资源自然也会相应地水涨船高,人往高处走,对于高层次人才也就更有吸引力。但对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来说,优秀人才流失,高等教育不能长足发展,影响的不仅是高等教育,还影响到地方的科研水平、科技实力等等。而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最终还是要依靠科技进步及提高劳动者素质,这就更需要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
要改变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就需要国家多做一些“雪中送炭”。2017年教育部就发布过相关《意见》,支持东部地区高校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输出人才,帮助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输血”“造血”。现在教育部进一步加大中西部教育振兴方面的工作,这些就是出于战略考虑,是致力于全国高等教育均衡发展。
而要致力于中西部教育振兴,首先就要做好“留住人才”文章。教育部此次要求,积极推动人才“西进”,要支持西部高校设立“西部振兴人才岗”;要进一步加大办学条件的保障;要引导学生包括东部的学生到中西部建功立业……这样的举措值得肯定。
此次教育部要求:西部高校高层次人才若在聘期流出,要取消称号和经费。这样的做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有少数高层次人才在享受到相应的称号与经费支持等之后,却不继续履约,这就是一种严重的背信弃义行为。对他们给予这些称号与经费支持,是鼓励他们留住西部高校的激励措施,现在他们违约,自然应该予以取消。进而言之,对于严重违反约定的高层次人才,还有必要考虑纳入征信系统进行失信惩戒。
要注意的是,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高校流动,不能变成了胁迫与强制,不能干预学生、高层次人才的自主选择权。如在2016年,曾有媒体报道,兰州大学为了达到让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的目的,占用上百个普通推免名额,变相要求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这样的做法就涉嫌侵犯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要让高层次人才更多向中西部高校流动,需要的是激发他们对中西部高校的认同感,需要的是拿出足够能留住优秀人才的优越条件。强扭的瓜不甜,只有给人才真正能有充分施展才能、体现劳动价值的空间,能够让他们收获职业尊荣感、成就感,才能让优秀人才留得住并留得久。所以,要留住高层次人才,需要“高质量环境”,不仅是中西部,对任何地方来说,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