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酒驾醉驾必须驰而不息
□程汉鹏
公安部交管局近日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9月13日起,全国交警开展了为期10天的酒驾醉驾执法直播联动,边执法边宣传,最大限度警示并提示驾驶人抵制酒驾醉驾,将安全风险排除在萌芽阶段,保障群众节日出行安全。(9月12日《贵阳晚报》)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曾经凶猛于虎的酒驾醉驾,被法律的缰绳勒住。2011-2021年间,在全国机动车增加1.81亿、驾驶人增加2.59亿,年均增加1800万辆、2600万人的情况下,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相比上一个十年减少了2万余起。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以更高标准、更硬措施、更严要求,始终坚持对酒驾醉驾“零容忍、严执法”。
不可否认,面对治理酒驾醉驾“零容忍、严执法”的情况下,依然有人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近期,多地发生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9月2日,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驾驶人张某醉酒驾车,冲入路边人群,导致2人死亡、21人受伤;9月6日,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驾驶人郭某醉酒驾车,越过路中双黄线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三轮车上3人死亡。
上述两起事故均暴露出酒驾醉驾对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可见,酒驾醉驾治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依然有一些痼疾亟待清除。因此,9月13日起,全国交警开展了为期10天的酒驾醉驾集中执法活动,目的就是落实常态化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事实证明,“酒驾猛于虎”。数据显示,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 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医学人士介绍,酒后驾驶会影响驾驶人的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容易产生视觉模糊、精神亢奋和过分自信,遇到紧急情况反应迟缓,从而引发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给对方当事人及家人带来沉重打击,也给自己留下终生遗憾。
毋庸置疑,对酒驾、醉驾“零容忍”,就是对生命与安全的珍视。酒驾醉驾行为威胁着驾驶员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巨大危害。随着我国现代化、城镇化的迅猛发展,汽车和驾驶人快速增长、出行频率大幅增加,酒驾醉驾事故的发生概率也随之增加。面对人民群众对于出行平安、交通安全提出的更高要求,每预防一起潜在酒驾醉驾事故,都是在让那些鲜活的生命免于伤害、那些幸福的家庭免受侵害。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和支持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准则。这背后,得益于厉行法治的驰而不息。十年来,全国酒后代驾订单近18亿笔,年均近2亿笔,呈井喷式增长,从不同维度验证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大幅减少,醉驾“犯罪黑数”明显下降。当然,在完善相关治理的过程中,仍应保持对酒驾醉驾的打击整治力度。只有保持定力、坚持不懈,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酒驾醉驾治理,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对法治的信心,为人民群众营造出行更平安、交通更安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