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机广告乱象亟待规范治理
□任启鑫
“开机广告又多又长!看个电视太复杂。”近年来,智能电视、电视机顶盒等推送开机广告的现象频发,强行植入、时间过长、无法关闭等套路众多,消费者不堪其扰。相关电视开机广告投诉也随之上升,成为关注热点。(8月20日《人民日报》)
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偶尔有点闲瑕的时光,本想打开电视放松一下自己,谁知打开的不仅仅是电视,还有一段又一段的无聊广告,像“打不死的小强”,停不了也关不掉,真是让人闹心、给人添堵。规范治理开机广告乱象,是广大消费者的急切期望,也是净化网络空间、维护市场秩序的题中之义。
一是要严格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关于“广告行为规范”指出,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在“法律责任”方面也作出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开机广告无疑是属于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宣传的行为,对此,有关方面必须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让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二是要加强监管。关不掉的开机广告,违背了消费者的意愿,侵害了消费者的多项合法权益。智能电视经营者销售时未告知开机广告,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未能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能自主关闭,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智能电视经营商要站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执行法律法规,加强过程监管,做好调解工作,还给消费者良好的收视体检,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强化自律。当前,法律并没有禁止开机广告这一商业模式,事实上也没必要一律禁止,只不过要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发布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以团体标准的形式要求所有开机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且必须可以一键关闭;对开机广告提示窗的位置、尺寸、内容、时长也都做了明确规定。电视、机顶盒等的生产制造商和销售者要强化自律、加快整改、提升服务,切实承担起企业维护良好消费环境的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赢回消费者信任和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