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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1-08-18

“秤”之  小  考

  

□李学朴

 

  “秤”,在华夏古文字中是形声字,禾为形、平为声。“秤”由“称” 字变化而来,其本意是称量物体的器具。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古人就运用杠杆原理发明了木杆秤,当时的秤一斤约为现在半市斤。传说秤的计量单位是鲁班根据北斗七星和南斗六星制定的,十三颗星为十三两(229克)为一斤。秦始皇统一华夏后,在十三颗星一斤的基础上,又加上人间的“福、禄、寿、” 三星,就是十六颗星,并提醒人们买卖公平,不可缺斤少两,如少一两要“损福”,少二两“伤禄”,少三两“折寿”这当中虽有点宿命论,但祖先也告诫人们不要损人利己,否则要自食苦果。此后,秦始皇将十六两(256克)定为一斤,并颁布了诏书,统一度量衡,秤则由官府负责监制,不许民间私造。杆秤,是人类发明的各种衡器中历史最悠久的一种。

  古代时期,各朝代斤的量值有所不同。《汉书·律历志》颜师古注:“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 并以一方寸黄金重量为一斤(240~260克)。魏晋南北朝时,一斤的重量为汉代的两倍多,到隋朝一斤为700克左右。唐朝秤又有了细化,“两”以下定为“钱”“分”“厘”等,十钱为一两,十分为一钱,一钱又等于二铢四絫(古代计量单位),即一枚开元天宝铜钱的重量。这个量制沿用将近1000多年。至元代一斤定为637.5克,明代一斤约582克,清代一斤是597克,民国时期有些地区民间还沿用十八两或二十四两一斤。

  清末与民国时期的木杆秤,种类繁多,但当时还无统一的度量衡标准,因此,各地的杆秤规格五花八门,不过多数杆秤式样还是头尾细,中间粗的圆锥形,而在广东、福建的杆秤是一只扭两只钩,湖南、湖北的杆秤形同鲫鱼背,而浙江、安徽、甘肃等省的杆秤是两只扭一只钩,山东、河南、河北等地的秤钩是翻头出,还有一只扭的龙凤钩。

  过去,为了买卖、过家方便,都备有小秤,以前都是一斤折十六两制,所以有“半斤八两”的俗语,表示叫法不同实际相同的意思。手秤,也叫小秤,称重1-3斤,有盘有钩,铁砣,双毫,一人操作。中型秤,俗称二杆子秤,1-200斤,称重时需二人。掌秤者一手抬物,一手把砣,另一个人在一边抬物。称重200斤以上的叫大秤,俗称抬杆秤,需三人操作;二人抬秤,一人把砣。秤的关键在于秤砣,俗话说:“秤砣虽小压千斤。”别看秤虽小,但制作一杆秤是有说头的。首先,杆秤一般采用木质坚硬、不易吸水、不易弯曲开裂的黄檀、粟树、枣树等杂木,经自然干燥,刨成圆直光滑的秤杆,系上铜秤扭与铁秤钩,再将其包嵌铜套头。开始制作木杆秤,要先用砝码定出两与斤的位置,再以弓步(圆规)计算秤星,然后依次钻出眼孔,用铜丝钉秤星,随后将秤星磨光,秤杆涂刷硫酸亚铁或黑矾加石灰等染成黑色。并配上铸铁的秤砣,则制成了一支完整的木杆秤。

  家用小秤有钩秤和盘秤两种,时间久了就会损坏,或是秤星模糊、或是秤砣磨损、或是秤杆折断、或是称量不准,需要及时修理。修秤需要技术权威完成,才能使人放心。如果自己动手修理的话,就会被人怀疑在弄虚作假。过去,跑江湖的修秤人肩扛一根大秤杆,上端套一个修理包,见有修秤人,就到东家的八仙桌上操作。接秤杆较复杂,因原料是贵重的红木,断杆舍不得丢弃,先用胶水粘,后用铜皮包,再用细钻打眼,然后用金属丝插入,各种斤两花就立即显现。最后用修秤人的定量砝码校秤,如有出入,调整秤砣重量,或焊锡加重,或削铁减量,准确无误后,修秤人粘贴信用凭证,以示可以放心使用。现今,在城市的小巷里,仍可看到收废品的使用带有钩子的手提杆秤。

  与此同时,秤不仅称为衡器,它还承载着千年的历史和文化。在古时,洞房花烛夜,新郎用木杆秤掀开新娘的大红盖头,成为幸福的使者;在民间搬迁新居时,它是一种必备的镇宅之宝。这种人们在生产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器具,至今仍在广泛使用,在众多传统手工艺器具中是少见的。

  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实施《权度法》,度量衡采用甲、乙两制并行,其中:营造库平制称为“甲”制,米制称为“乙”制。1928年南京政府公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废除营造库平制,改用米制为标准制,以米制和市制并用过渡。1929年南京政府又进一步颁布了《度量衡法》,强制推行度量衡的划一。《变量衡法》中规定以万国公制为标准制,并暂设市制为辅制;民国中央政府设立全国度量衡局以掌管全国统一度量衡工作。新中国成立后,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自此我国开始采用“国际单位”,推行使用了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