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医疗救助
□王吴军
在古代,有眼光的执政者对于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的看病问题都是很重视的。为了使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在患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很多朝代都采取了免费治病的医疗救助措施,并广泛宣传,聚拢民心。
《魏书》中记载说,北魏孝文帝在位时,他曾亲自就医疗救助问题写下了这样的圣旨:“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需药物任医量给之。”意思是说,我作为皇帝常常想着百姓因为看不起病而死亡的问题,因此,我要告诉天下百姓,凡是百姓有病,所在地区的政府要及时派出医生对患病的百姓进行免费治疗。后来,北魏的宣武帝又命令太医署“于闲敝处别立一馆,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咸令居住,严敕医署,分师疗治,考其能否而行赏罚。”意思是说,要给老百姓建立专门的免费医疗机构,让老百姓都能及时治疗疾病,医疗主管部门一定要派出医术高明的医生做这件事,否则严惩不贷。北魏的宣文帝给老百姓建立的专门的免费医疗机构,应该是历史上最早的、专门收治贫困患者的、国家拨款建设的、救助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的正规医院。
南北朝时期,南朝齐也设有专门收治没钱治病的穷人的国立医院,名叫“六疾馆”。这种医院救治了无数的贫苦百姓,使当时的老百姓真正获得了益处。
唐朝前期的时候,政府和佛教寺院都建有专门给贫困人群提供免费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佛教寺院创办的是“悲田坊”,政府创办的是“养病坊”,二者同时存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免费收治那些贫困患者,造福百姓。后来,政府接管了佛教寺院创办的悲田坊,统称为“养病坊”,成为政府独立投资的为贫苦百姓服务的免费医疗机构。
在《唐会要》中记载说,唐朝政府建立的免费为贫苦百姓看病的医院,遍及当时的各州郡,这些医院的日常经费从国家指定的官田税赋中及时支出,以保障患病的贫苦百姓能及时得到国家提供的免费治疗。
宋朝继承了唐朝的免费救助贫苦百姓的医疗制度,继续大力兴办能给贫苦百姓提供免费医疗保障的医院,那些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支出的免费医疗机构叫“安济坊”,宋朝法律规定,要求各州县都有一所安济坊。而且,宋朝政府还鼓励民间个人集资创办公益性的免费医疗机构,叫“养济院”,对于为贫苦百姓提供免费医疗服务的养济院,政府在医疗专业人员和药物的供应等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这种为了保障贫苦百姓能免费就医的免费医疗制度,造福了百姓,缓和了社会矛盾,到了元朝和明朝时期,依然继续施行。
明朝嘉靖年间,西方传教士可鲁世来广州一带传教,他曾写文章介绍了当时的地方政府收治贫困患者的真实场景:“(政府的)赋税监督官(即明朝的布政司)下令把他们(患病的贫困百姓)收纳到皇帝的医院。因为皇帝在各城市都设有大医院,其中有很多房间……被接纳入院的人都登记入册。每年医院的官员要报告花费数字和救济贫病的情况,如有差误或玩忽职守,那他们就因此受到严惩。”由此可见,明朝政府也是很重视对患病的贫苦百姓的免费医疗救助的。
为了更好地免费收治患病的贫困百姓,从唐朝起,历朝历代的政府都采取了许多措施,比如普及医疗知识、提供常用药物等,尽可能地满足民众求医服药的需要。唐玄宗在位的时候,曾经亲自操办出版了五卷本的《广济方》,颁行天下,要求各郡县的政府部门在村镇的主要道路上张榜宣布。唐德宗也曾刊行过《集要广利方》,此书共收录了586个常用药方,颁行于民间,其目的是让百姓有了常见病时,可以照书中的药方去取药服用。
宋朝的时候,对于免费救助患病的贫苦百姓又有了更为先进的具体措施,当时,国家对药物的购销实行垄断,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市场上的药价。
北宋政治家王安石进行改革时,他发现在药物市场上有些奸商以次充好、以伪充真,以此坑害患者,于是,王安石就下令在京城汴梁建起了太医局熟药所,这是一种让利于民的平价药房,专门销售优质的成药和中药饮片,而且这些药物的配制方法都是按照标准严格操作的,售价只是市价的三分之一,太医局熟药所的制药和供货都是由中央政府的太医院主管的。
后来,北宋政府把这种平价药房又从京城汴梁推广到了各州各县,并讲明这种药房提供的这些药是“天子赐钱合药,惠及百姓”的公共医药,不许药房赢利,广受百姓的欢迎。
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在京城汴梁的五家平价药房中,因为一年盈利四十万钱,受到了尚书省的指责,尚书省指出:“(平价药房盈利)非创制惠民之意。”意思是说,平价药房若是盈利就不是惠及百姓的平价药房了。
南宋时期,国家建立的熟药所改名为“医药惠民局”,要求各州至少都有一所这样的药房,在质量、销售、上班时间等方面,都有严格的制度要求。南宋绍兴六年(1136)十月初八,当时的皇帝宋高宗下诏说:“熟药所、和剂局、监专公吏轮留宿值。遇夜,民间缓急赎药,不即出卖,从杖一百科罪。”意思是说,国家的药房一定要确保通宵营业,一定要办成真正意义上的惠及百姓的药房。
古代那些有眼光的执政者大力发展救助患病的贫苦百姓的医疗机构,但是,因为一些经管救助医疗机构的官员不熟悉业务,使得有些医疗救助机构管理混乱,出现了损公肥私的现象。有些医生丧失医德,在看病处方之外,还做着私自卖药的勾当,这些不良医生偷盗药物,朋比为奸,欺骗朝廷。于是,就出现了如南宋的俞文豹在《吹剑录》中说的那样,后来这些惠及百姓的药房“所卖者,唯寻常粗药,缺者多而赎者亦罕。一局输费,为数不赀。民受其名,吏享其实”“都人谓‘惠民局为惠官局,和剂局为和吏局’”。意思是说,国家出钱建立的造福贫苦百姓的医疗机构,其好处让不少的官吏享用了。
南宋后期,太府寺少卿葛洪上奏朝廷说:“惠民五局,以伪药出卖。”意思是说,国营药房出现了假药。由此可知,南宋后期国营药房的进货渠道已在官商勾结中被那些惟利是图的不法药商占据了。
不管怎么说,古代免费或低价救助贫苦的患病百姓的医疗措施是好的,尽管后来这种救助医疗措施陷入了千疮百孔的境地,但是,它良好的初衷是值得称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