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产继承需打破“自证循环”怪圈
□张玉胜
不久前,常住北京的刘畅(化名)请假回到安徽合肥,处理母亲存款等遗产事宜,过程却并不顺利。公证处要求刘畅提供相关法律凭证来证明其外公外婆已经去世,但她无法证明“外公外婆是自己的外公外婆”,且无法提供墓碑照片走简便程序,只得先行离开。银行则要求刘畅回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银行开具证明才能查询资产。最终,刘畅花了一天时间,只办成了母亲在一家银行的资产证明。(4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
现实生活中,人们遭遇遗产继承难的情况并非个例,此前媒体曾多有报道。而造成困境的一个重要致因就是对继承权认定时的“自证循环”。比如,让年近七旬的老人为离世近百年的祖父母开“死亡证明”;证明“我爸是我爸”才能取出病逝父亲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等等。新闻中的刘畅就是困扰于无法证明“外公外婆是自己的外公外婆”。“自证循环”不仅耗费了当事者的时间与精力,也让民众在继承办理中的获得感大打折扣。
诚然,为保障公民的存款安全、保护已故存款人及所有继承人的正当权益,银行部门在尽量为百姓提供便利的同时,必须采取足够的风险控制措施;公证机构也要坚守工作流程,谨慎把关继承者的身份、权利。这当属职责所系,无可厚非。法定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即他们都享有继承权,办理继承手续时,上述人员均需到场,或提供放弃继承的凭证;作为独生子女的刘畅,不能代表其外公外婆、父亲办理继承公证。这需要其提供出相关证据。
但作为一名从外地请假返乡办事的百姓,时间、精力有限,各种手续耗时之长、各种证明办理之烦,让其倍感无力。能否在继承便利和保护存款安全之间寻求适当平衡,走出快捷直达、互惠双赢的绿色通道,既考验着相关机构的管理智慧,也衡量出他们的求实态度和为民情怀。
近年来,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已成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服务群众的“放管服”举措。透过遗产继承中的“自证循环”,人们看到了“放管服”改革中的服务短板。比如,部门间数据尚未全面共享,旧信息未跟上新数据时代。尤其是涉及祖辈的信息多以纸质保存,信息缺失、没有上网导致仅靠身份证、户口本等难以证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完善,财产安全仍需靠“证明”保障;银行及公证机构的延伸服务与百姓需求存在差距。再加上群众对政策知晓不够、信息不对称,也导致群众在办事中的奔波劳累、获得感降低。
民生无小事。打破遗产继承中的“自证循环”怪圈,需要相关部门秉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特事特办的理念,多些调查研究,提升服务意识,从制度设计上切实便民利民;技术层面要健全资源共享、服务协调的大数据平台,把“信息多跑路”“最多来一次”的高效办事真正落到实处,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