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定超委员建议: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满足人民健康需求
□本报记者 潘 建
医疗救助作为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托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制度安排,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强化医疗救助保障功能,对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及稳定脱贫精准防贫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民进省委主任左定超关注的话题之一是医疗救助问题,并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议》的提案。
左定超委员认为,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在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将“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作为此轮改革重点。从具体实施的情况看,还存在救助对象认定“难”、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单一、医疗救助待遇标准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等问题。
在提案中,左定超委员建议,在加强医疗救助制度顶层设计中,国家有关部委应制定新的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改专账管理为专户管理。明确各级公共财政投入比例和社会捐助资金管理,拓宽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医疗救助准备金制度”。从国有资金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预期储备,增强保障底线。
左定超委员提出,要优化科学规范的待遇支付机制,打破以身份属性认定为主体的对象范围设计,运用大数据手段,对发病率分布、医疗费用支出总额、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基本医保年度封顶线关联数据算法等进行对象识别。设计思路基于患者实际医疗费用负担造成丧失经济来源,并损耗基本生活资源达到特定程度,由医保系统主动抓取相关信息数据,算法科学规范,及时精准识别医疗救助对象。
同时,医疗救助职责从民政部门划转至医保部门,医疗救助的理念要逐步改变,配合医保部门已成功实施的“三重医疗保障”政策,做到应救尽救;方式要从“扩面”转向“保重点”,通过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重点,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在优化医疗救助公共服务管理中,建议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意见,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统一模式的医疗救助管理和经办体系的指导意见,破除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在基层“无脚”的现象,保证医疗救助管理和经办工作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