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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1-02-25

制止餐饮浪费不能靠发“委屈奖”

 

□王 琦

 

  一段“服务员提醒顾客合理消费避免浪费被骂”的视频近日在网上引起热议。2月19日,涉事餐厅浩爷羊蝎子火锅六里桥店发布致歉声明,表示已为顾客免单并赔礼道歉。负责人表示,餐厅将坚持引导顾客合理就餐、杜绝浪费,并为受委屈的服务员颁发“安慰奖”。(2月20日《北京日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手里有钱了,消费能力在提高,消费习惯在改变,甚至有段时期铺张浪费讲排场的陋习在重现,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被选择性遗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批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社会新风尚,各地纷纷落地各项节约举措,从杜绝公款浪费到全社会发起“光盘行动”,从制度规范到宣传教育,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铺张浪费现象大大减少,勤俭节约的社会风气正在迅速建立。

  但是,总有些人视规则于无物,视道德规范为“骚扰自由”,对他人善意规劝抱以“你管得着吗”的傲慢无礼。现行很多餐饮机构都有关于杜绝浪费,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的相关培训,大多人们在日常用餐时面对服务人员的提醒只会感谢并接受建议,而此新闻中的顾客显然属于“自由”的少部分。当事餐厅对受委屈的服务员颁发“安慰奖”,不让服务人员在坚守职责时反受伤害应为之点赞,鼓励和支持了服务人员继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但制止餐饮浪费不能光靠“委屈奖”。如新闻中的男女在浪费食物、扰乱秩序之后反而能获得免单和赔礼道歉,怎能规范其恶劣行径?餐厅本着“和气生财”的想法如此处理无可厚非,更何况餐厅也没有被赋予“制止”“处罚”等权力,面对顾客对“合理规劝”的不满也就少了底气。

  面对傲慢无礼不听规劝的“自由人”,或许只有法律法规方能让他们收敛。去年12月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同时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期待法律早日出台,让餐饮服务人员合理规劝消费者成为法定职责。

  餐饮机构作为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主体,不能只下压责任,而不赋予权力。应细化法规,赋予餐饮机构一定权力,如加收厨余垃圾处理费等,让餐饮机构面对无视规则的人能挺直腰板,以法律法规为武器合理履行反浪费职责,以此来纠正强化民众的反浪费意识。另一方面,餐饮机构也要培训服务员提醒合理点餐的方法和艺术,以达到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的目的。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需从每个人做起,这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国家也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让勤俭节约的理念深入每个人的心底,内化为每个人的习惯和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