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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3期 本期28834版 当前A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1-01-19

关于接受王小乐等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

贵州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9人)

 

(2021年1月18日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王小乐、韦林、邓惠宾、刘文岚、李存雄、陈建英(女)、邵进、武鸣、赵耀、喻田(女)、谢一同志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李全仁、童亦滨同志因提前退休,王利民、文弢、白云峰、吕维宁、朱强标、李银、杨光、沈扬、张智、张斌、黄纪湘、曹景军、蔡卫国、潘春慧(女)、潘继录、衡琨同志因调离贵州或不再担任现职,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接受王小乐、王利民、韦林、文弢、邓惠宾、白云峰、吕维宁、朱强标、刘文岚、李银、李存雄、李全仁、杨光、沈扬、张智、张斌、陈建英(女)、邵进、武鸣、赵耀、黄纪湘、曹景军、喻田(女)、童亦滨、谢一、蔡卫国、潘春慧(女)、潘继录、衡琨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