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家校共育”变了味
□黄 芸
日前,贵州省毕节市教育局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作业布置与批改行为的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坚决杜绝教师通过QQ群、微信群等通讯手段直接对学生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的行为;坚决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坚决杜绝教师安排家长取代自己批改作业的现象。各学校不得指派家长参与本该由教师完成的事宜,如打扫教室卫生、布置班级文化、装饰美化演出场所等。”
此举虽然不是首创,但在社会各个层面引发了热议。不少媒体梳理出从2018年至今,已有辽宁、浙江、海南、河北、广东、山东、贵州、广西、山西和陕西等至少十个省区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有的地方明确定期开展作业督查,甚至将作业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就明确指出: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从严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但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普遍反映的情况来看,此现象并没有杜绝,而是在变着花样执行。例如:布置有家庭作业的老师会要求家长必须对作业进行“签字”才能交到学校。此处的“签字”并非表面意义上的签字,而是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若没有家长签字,则学生要被老师喊到讲台上照相发到微信群、QQ群里点名批评;二是若家长签字了但作业有错的,不仅要在微信群、QQ群里批评学生,同时要在群里批评家长检查作业不认真。也就是说,当天的作业,虽然老师表面上只是说要求“签字”,但实则是要求家长检查、批改,第二天要零差错的交到学校才算完成。
“家校共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其核心内容应该是在育人方面的合作,而非其他。学校才应该是学生提高学业成绩的主要场所,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是学生的启蒙阶段,低年级的老师更应该加大对学生课堂教学的责任感和重心感,以学校教育为主,家庭、校外配合为辅。家长可重点对作业是否完成进行检查,而老师应重点对完成质量进行检查,对作业进行实质性的批改,而不是以“家校共育”的名义要求家长变向批改,更不能动辄对未签字、作业有错的学生以照相发到微信、QQ群的方式进行批评,严重伤害学生自尊心。只有明确了“家校共育”边界,让教师履行教师的义务,家长回归家长的角色,才能做到真正的减负,实现家校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