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人居环境 提升幸福指数
□本报记者 刘启靖
提案标题:关于加大少数民族地区 “厕所革命”支持力度的建议
提案者:潘玉凤 许荣莉
主办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厕所革命”支持力度的建议》是省政协委员潘玉凤、许荣莉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提案,并被确定为省政协副主席蒙启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提案主办单位为省农业农村厅,会办单位是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
提案根据我省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当前的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就目前存在的改造技术难度大、农民积极性不高、旱厕改水成本较高、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困难和问题,针对农村部分村空心化、散居化等特点,应整合村庄,充分考虑村寨污水管网建设的整体范围,并相应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切实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好或解决不了“改厕”后粪便污水处理等问题,使“改厕”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建议要统筹规划管网综合建设。针对省政府出台资金补助政策,推动改厕工程建设进程,建议依照农村“厕所革命”任务数,户用厕所按800-1000元/户进行补助;村级公厕按6-8万元/个进行补助的现状提出要加大改厕工程建设资金补助力度的建议。
收到提案以后,做为主办单位的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 6月10日,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处长宋辉的带领下,就农村“厕所革命”赴从江县宰便镇、加榜乡等地,通过座谈、走访、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地进行专题调。结合此次调研的成果又与会办单位就提案内容认真梳理,逐一作出答复。
对于“统筹规划管网综合建设”这一建议。答复认为,整合村庄问题多,具体实施难度大。目前主要是通过将空心化、散居化的村庄聚集起来,统筹规划管网综合治理农村“改厕”后 粪便污水,虽然可以节约不少项目成本,但具体实施难度大。首先,我省少数民族地区不少地方普遍存在散居户与中心村、村小组与中心村相距几公里的特点,若要将散居户、村小组聚集起来,很可能会涉及到小范围异地搬迁,需解决搬迁户居住问题。新建住房安置搬迁户,投入大;内部调整村民住房,涉及房产权属、宅基地等农民切身利益,矛盾多。其次,农民群众故土难离的情怀根深蒂固,割舍故土迁往异地,一定程度上难以接受。第三,搬迁后有些农户距离原来的耕地较远,大大增加了劳动成本,可能会出现回迁现象。第四,铺设污水管网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统筹综合处理粪便污水,要求村寨房屋布局具有一定的坡度,否则容易出现管道堵塞。
答复中指出,结合我省农村实际,只能因地制宜处理粪污。为妥善解决农村改厕后粪污治理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农村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按照“宜分散则分散,宜集中则集中”的原则,积极推广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处理农村改厕后的粪污。针对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村寨,宜将粪污纳入城镇污水体系集中统一处理;人口密集且具备铺设管道条件的村寨,宜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植草沟、人工湿地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工艺和技术设施)一并处理粪污;人口分散及水资源缺乏的地区,宜将改厕后粪便浇灌农田、菜园和绿化,实现就近就地消纳处理;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宜建设水冲式三格化粪池无害化卫生厕所,经检测水擀达标后排放。
关于“加大改厕工程建设资金补助力度”这一建议。答复中表示,分配改厕资金时,将继续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改厕实际困难,给一定程度的倾斜。以整县推进、整村推进为重点,突出统筹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污水治理有机统一,督促、指导各地按时完成县域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及农村黑臭水体排査工作。围绕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十百千”示范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梯次推进、点面结合,不断改善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教。
“该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落到实处,对提案办理很满意。”提案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