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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0-11-25

“人人有责”还需“人人明责”

 

□鲁庸兴

 

  一说到“人人有责”,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标语。“人人有责”的标语实在是太多了,如“尊师重教,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节约土地,人人有责”等等,不一而足,随处可见。标语是一种要求、一种警示、一种号召,督促着人们的言行,而这种“泛责任论”值得推敲。

  其实,张贴一些与时俱进、反映时代特色、鼓舞激励群众的标语口号,也是必要的宣传手段之一。司空见惯的“人人有责”这样的标语口号,不知喊了多少年了,但在实际中,口号必定是口号,不能代替“抓落实”,形成了说、做“两张皮”。个别地方还继续玩弄形式主义的把戏,挖空心思地做“表面文章”,把“人人有责”,演变异化为“层层推责”和“人人无责”,奉行那种“人在岗位不谋事,无所作为不干事、怕担责任得罪人,只求平安混日子”的懒政行为。这样做,与我们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是背道而驰的,也是不可取的。

  “人人有责”仅仅沦为口号标语,究其原因,是因为每个人的责都不明确,人人都不知道要担什么责。责乃分内之事,故有职责和尽责之说。干好本职工作做好分内之事,就是负责任,不然就是未尽职责,要被上级部门追究责任。因此,“责任”二字不应随意附加到某个人头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许多工作之所以会形成推诿、扯皮、踢皮球的现象,细想这都和“人人有责”有一定关系。严格地说,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丝毫不能含糊。你尽职责了,就应该肯定;你失职了,则必须承担。问题是,“有责”不能说得太笼统,没有将责任明确细分。把一些部门或人群的责任推广到“全民所有”,责任人的责任反而被淡化了,甚至变得没有了责任。所以,“人人有责”的后果常常很容易被人为地变成“人人无责”。

  责既未明,又无责担,任何一项公共资源只要处于这样的境况,都必然上演一种“悲剧”。为防止这种“悲剧”继续上演,遏制公共资源因过度使用而导致资源最终受损枯竭,明确规定违禁者的“责”才是有效的应对之举。“一个和尚提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要使“人人有责”落到实处,应做到两点,一是要“人人明责”,即明确个人的责任到底是什么;二是“人人负责”,把“人人有责”的口号,变成“人人担责”的实际行动,脚踏实地干事业、扎扎实实抓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奖惩力度,使每个该负责的人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