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危险驾驶治理必须长抓不懈
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强化涉酒危险驾驶预防治理的建议
提案者:王自菇
主办单位:省公安厅
会办单位: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交通运输厅
□本报记者 万里燕
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王自菇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涉酒危险驾驶预防治理的建议》提案。王自菇委员对酒驾预防治理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并提出针对性的具体建议,该提案被确定为副省长郭瑞民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省公安厅为主办单位,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交通运输厅为会办单位。
王自菇委员在调查中发现,当机动车驾驶人每一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毫克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酒驾危害极大,却屡禁不止,大多数是因为驾驶人存有侥幸心理、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法律震慑效果不明显。为此,王自菇委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各家承办单位对提案中的具体建议作出了答复。
据了解,省公安厅每年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固化开展常态宣传。一是强化普法宣传,2019年,省公安厅统筹谋划,主动汇报争取支持,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基层普法宣传和开展“醉驾”曝光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在全省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普法宣传和“醉驾”警示教育,形成“醉驾”警示宣传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宣传提示,经省公安厅积极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及社会影院协商,策划了“美丽乡村安全行——千场电影进村寨”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制作了一批主题鲜明、艺术水平较高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短片,交由专业放映队深入全省各县市、区公路沿线主要村寨以“送戏下乡”为载体,在为农村群众播放公映影片的过程中,充分宣讲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增强农村群众拒绝、抵制酒驾的自觉性,提高广大驾驶人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助推新时代平安贵州、美丽贵州建设进程。三是强化警示曝光,积极依托大数据分析梳理近年来全省因酒驾受处罚、醉驾被判刑,以及因交通肇事被禁驾等人员信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公开曝光了2000余人的终身禁驾名单,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这一做法也是针对把提案中提出关于“坚持宣传引导”的建议的最好答复。
针对“严查交通违法”的建议,省公安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积极探索构建酒驾醉驾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我省酒驾醉驾的治理工作。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酒驾查处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全省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常态治理方案》《常态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零酒驾”创建活动方案》等通知、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零酒驾”单位、乡镇、乡村、社区、街道等“五大行动”,通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推动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稳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助推全面脱贫攻坚、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创造了安全、畅通、平稳、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对于“推动社会共治”的建议,今年6月,省公安厅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全方位压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村支两委基层组织自治责任,公安交管部门执法监管责任,宣传、司法等部门源头教育责任,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育、旅游、农业、工商、市场监督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守住交通安全底线,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交警指导、社会关注、公众参与、民众自治的酒驾共防共治良好格局,更好护航同步小康。
王自菇委员表示,对提案办理的进度表示满意,也相信在各家承办单位的协同合作下,我省的道路交通环境将会更加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