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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0-09-17

多部门协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本报记者 陈 庆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的提案

  提案者:省政协社法委

  主办单位:省水利厅

  会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

  “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负担得起的生活饮用水。“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攻坚“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脱贫攻坚成色、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实现同步小康目标。

  当前,我省通过大规模实施饮水安全工程,总体上已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但工程的建后管理维护尚未形成长效机制,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为让百姓喝上健康放心的水,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建议》的提案,提出了加快工程运行管护机制落实、尽快启动水费定价收缴工作、加强水质监测和水源地保护、立足长远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加大国家相关资金争取力度、强力推行全省涉水事务改革等建议。

  该提案受到省政协领导的关注,并列为省政协副主席蒙启良重点督办提案之一。

  该提案提交后,主办单位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为了让群众“吃水不愁”和“同饮放心水,共走小康路”,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一起献计献策,每条建议都给出了详细的答复,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办理质量。

  省水利厅相关领导表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保障群众基本需求的民生焦点,为了让农村贫困群众喝上安全水,今年以来,贵州省持续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该提案建议,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调度加快工程运行管护机制落实情况。省水利厅将此项工作纳入2019年重点工作进行月调度,并纳入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内容,截至2020年5月底,我省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已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已基本完善。

  据了解,关于百姓最关注的水费定价收缴的问题,2019年10月30日,省水利厅对收费收缴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时间节点和线路图。下一步,省水利厅还将按照目标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强督促调度,对水费收缴工作不力的,将追责问责;在加强水质监测和水源地保护的问题上,2019年6月,省水利厅会同省卫健委、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对水质保障责任、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经费保障等方面进一步作了明确。

  此外,在加大国家相关资金争取力度和强力推行全省涉水事务改革的问题上,省水利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经积极争取,共有18个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获11.5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6个县(区)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一体化率达40%。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继续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支持力度,引导全省各县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当前问题得以解决,下一步如何立足长远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省水利厅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乡村振兴梯次推进的总体部署,以县为单元,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体系建设,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以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助推乡村振兴。同时, 贵州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已于2020年3月启动,并于6月底完成规划编制报水利部备案。

  对于省水利厅以上答复,记者采访了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张振忠,他表示:“省政协社法委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相信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将会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我省‘十四五’保障工作农村供水起好步、开好局,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