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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0-09-15

岑巩县政协完成对县林业局民主评议工作

 

  本报讯 (黄梦香) 9月4日,岑巩县政协召开九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对县林业局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开展民主评议票决,票决结果为“满意”等次。

  县政协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于6月下旬启动,8月下旬结束,历时两个月。评议工作组在准备动员阶段,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听取县林业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在自查、调研阶段,深入乡镇开展调查研究,实地查看乡(镇)林业站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工作情况,与乡(镇)党政领导、林业站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村民代表开展个别座谈,同时开展问卷调查;在整改落实阶段,县林业局根据评议工作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并扎实进行整改报告;在集中测评阶段,县政协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县直机关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评议工作组全体成员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整改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按照《政协岑巩县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最后综合得分为87.857分,并在县政协常委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县政协下一步将对提出的民主评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县林业局更好地履行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职能职责,加强与执法部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平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