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张仕福同志政协第十二届
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人口资源环境
委员会主任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0年7月30日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张仕福同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免去张仕福同志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撤销其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