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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0-07-23

古代官吏也要考核

 

□王吴军

 

  在最初的时候,官吏的考核制称为“考绩”。所谓“考绩”,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去考核官吏的成绩。古代的官吏考核制始于远古的舜帝时期,而且,当时的官吏考核制规定得非常明确而完整。在《书·舜典》中记载说:“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孔颖达对此注解说:“言帝命群官之后,经三载,乃考其功绩;经三考则九载;黜陟幽明,明者升之,暗者退之。”意思是说,当时舜帝对官吏的考核是连续考核三次后,有政绩的官吏进行提拔,没有政绩的官吏要罢职免官。

  汉朝的官吏考核制,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而是承袭了前代的那些考核办法。在《春秋繁露·考功名》中记载说:“天子岁试天下,三试而已考,前后三考而黜陟,命之日计。”意思是说,天子每年对官吏要进行三次考核,前后三次考核后如果不合格的官吏就要被免职罢官。这就是当时的官吏考核制。

  到了唐朝的时候,官吏考核制经过修整和完善,变得更为详细而完整。在《新唐书·选举志》中记载说:“(唐)宪宗时,宰相李吉甫定考选三格;三省官,诸道敕补,检校五品以上各省官皆三考,余官四考,文武官四品以下五考。”意思是说,唐宪宗在位的时候,宰相李吉甫制定了官吏考核制的具体办法,“三省官,诸道敕补,检校五品以上各省官”每年要考核三次,其余的官吏每年要考核四次,文武官四品以下的每年要考核五次。

  宋朝的官吏考核制也称为“磨勘”,而且还设置了官吏考核的专门机构。在《宋史·职官志》中记载说:“淳化三年置磨勘京朝官院,后并入审官院。”这里所说的“审官院”就是对官吏考核的专门机构,负责考核朝廷官员,除此之外,还另外设置了考课院,这个考课院是负责考核幕僚职官以及地方官吏。宋真宗在位的时候,文武官员要一年考核一次,三次考核为一任。宋仁宗在位时,文官每三年经过考核后职位变动一次,武官每五年经过考核后职位变动一次。

  明朝的时候,对官吏的考核分为文官系统和武官系统两个系统内分别进行,当时的官吏考核制主要侧重于惩罚那些不称职的官吏。考核结束之后,受到处分的官吏如果觉得对自己的处理不公正,可以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科道官员也可以弹劾那些负责考核官吏的官员。如果发现任何一方有徇私舞弊的行为,都要受到革职处分的惩罚。如果负责考核的官吏给那些接受考核的官吏写的考语不公正,那么,负责官吏考核的官员也要受到一定的惩处。

  到了清朝的时候,对于在京城任职的官吏的考核称为“京察”,对于在地方上任职的官吏的考核称为“大计”。这里的“计”就是考核、考察的意思。当时,对于在京城任职的官吏考核内容分为四项,即守(品质和道德)、政(在任上做出的政绩)、才(本人的才能)、年(年龄),当时,这四项考核内容称为“四格”。根据具体的考核情况,考核结果的等级分为称职、勤职、供职等。经过考核获得“称职”结果的官吏,可以得到到升迁或奖赏。对于在地方上任职的官吏的考核内容,也是按上面说的“四格”来进行的,然后,以在任上做出的政绩来评定出不同等级的结果。无论是在京城任职的官吏还是在地方任职的官吏,还要以“八法”进行考核,所谓的“八法”,指的是贪、酷、罢软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这八种情况。考核时针对官吏在任上又这八种情况的具体现象,给接受考核时具有这八种现象的官吏写出结论,然后,有关部门对这些官吏分别给予革职提问、革职、勒令退休、降调等处分,非常严格。

  对官吏进行严格考核,其实是选拔优秀官吏的一种有效措施。不过,措施终究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目的。制定这些措施的最终目的,还是想让官吏秉公守法、敬业能干、清正廉洁。说起来考核的措施的出发点都是极好的,但是,措施再好,也需要官吏认真去做,去真正为芸芸众生做实事、做好事,才能成为称职合格的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