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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0-06-10

不妨将控烟情况纳入干部考察

 

□张淳艺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就此建言献策。全国人大代表吴浩认为,领导干部应该在“无烟中国”的推进中发挥表率作用。他建议,在选拔干部任用条件中,将是否吸烟作为考察内容之一。(5月28日《新京报》)

  降低吸烟率,减少烟草危害,领导干部理应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健康中国2030》控烟目标中,唯一约束性指标就是2022年要基本实现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吴浩代表建议将“是否吸烟”纳入干部考察内容,也是希望藉此推动政府机关落实全面无烟。初衷可嘉,但在现实背景下审视,这一建议还是有些用力过猛。

  吸烟有害健康众所周知,世卫组织早就将吸烟列为全球性流行病。“病去如抽丝”,千百年来的烟草文化根深蒂固,想要一下子彻底扭转并不现实。正如那句控烟标语,“你有吸烟的自由,但不能自由地吸烟”。我们可以约束人们的吸烟行为,但吸烟本身并没有原罪。会吸烟只能说是不良生活习惯,并不属于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范畴。如果因此影响选拔任用,既是对干部的苛责,也不符合“谁能干就让谁干”的用人导向。

  与是否吸烟相比,将是否控烟纳入干部考察内容,更具必要性和可行性。早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相继出台最严控烟令,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不过,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仍属吸烟的重灾区,不少公职人员在办公岗位上饱受二手烟折磨。去年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越是基层吸烟问题越严重,尤其在县一级机关单位,办公室抽烟见怪不怪。

  机关单位成为吸烟“重灾区”,除了一些单位和干部的控烟意识有待提高,关键还在于缺乏有效监督约束。一方面,有关部门的控烟检查,大都针对经营性公共场所,很少到机关单位上门检查,存在“灯下黑”现象。同时,也暴露出“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尴尬。对于自顾自吞云吐雾的同事,不少人往往抹不开面子予以制止;至于领导带头吸烟的情况,更是敢怒不敢言。

  是否吸烟是个人习惯,是否控烟却并非私事。领导干部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吸烟,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而且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容易滋生作风和腐败问题。从2018年5月1日起,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已被列入特定严重失信行为。北京则将违法吸烟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信用档案系统,实行联合惩戒。“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作为失信人,不能自觉遵守控烟规定的干部显然不应得到提拔任用。

  当下,不妨将控烟情况纳入干部考察。有关部门在选人用人时,应主动查询违法吸烟失信记录,并在座谈征求意见时充分了解干部带头控烟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在此基础上,逐步纳入干部日常考核,建立奖惩制度,从而推动广大干部真正发挥禁烟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