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3726期 本期27198版 当前A3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0-03-27

岳飞的清廉

 

□高 峰

 

  岳飞,一位伟大的英雄,在历史的惊涛骇浪间挺起了中华民族的脊梁。

  “精忠报国”四个字,原承自岳母姚老夫人的家训“尽忠报国”。南宋钦宗年间,金兵南侵,值此危急存亡之际,青年岳飞向母亲表达了以身许国、意欲上阵杀敌的辞别之意。岳母并没有挽留儿子,而是大义凛然地勉励他为国尽忠、以忠为孝。出发之前,岳飞长跪在母亲面前,母亲毅然在他背上刺下“尽忠报国”四个大字,作为送给他的家训。

  此后的岁月里,岳飞血战沙场,北伐抗金,誓要收复河山。他驰骋沙场近二十年,经历战役一百余次,百战百胜,让金人闻风丧胆。岳飞之忠,宋高宗也屡屡赞叹!

  在宋朝,当将军是一件很容易发财的事。中兴四将中的张俊、刘光世都以钱多闻名,而“清贫大将军”五个字则是岳飞独有的标签。岳飞不蓄私财,遇害以后,他的家产全被抄没,几经清点,也只有朝廷所赐玉带数条、铠甲兵器若干、米数斗和书几千卷而已。以岳飞枢密副使的官职,光俸钱一项每月最少就有三百贯,各种补贴数不胜数,打胜仗的赏赐一次就有几十万贯。但他把犒赏尽数分给将士,自己“一钱不私藏”,还常常拿出家产补助军用。

  一次,一个人问岳飞,怎么才能天下太平。岳飞答了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怕死。”在封建时代,官员能有如此高尚的品质实属不易。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不仅以身作则,还常以此教导家人。

  岳家家风清贫俭朴、吃苦耐劳。他自己奉身俭薄,粗茶淡饭。岳家的孩子除了读书,还要耕作,不许饮酒。平日他穿的只有粗麻衣服,有次他看见妻子李娃穿了缯帛,不禁流泪长叹:“我听说被掳掠去北方的皇后、妃子们都过着艰苦的生活,你既与我同甘共苦,又怎么能这么奢侈呢?”李娃深受教育,从此终身不穿绫罗绸缎。

  最难能可贵的是岳飞不好女色、感情专一,这在宋朝官场简直就是一股清流。前妻刘氏,自他从军后,难耐艰苦寂寞,抛下婆婆和两个孩子改嫁。岳飞后来又娶了勤劳善良的渔家女李娃,就此一夫一妻。他坚决不纳妾,不近女色,宋代士大夫多养纳舞女以作乐,只有岳飞是个特例。

  李娃侍奉婆婆至孝,亲自操持家务、抚育儿女,没有半点大帅夫人的架子。受岳飞的影响,李娃最敬佩的就是那些为国捐躯的战士,每逢年节,她都要去挨家探访烈士家属。

  宋代规定高级官员的子孙享有当官的权利。这样的特权,岳飞一生只享受过一次。他把岳云的“恩例”让给了殉国名臣张所的儿子张宗本,对于自己的儿子,岳飞则要求他闯出一条自己的道路。

  岳云12岁就被编入张宪的军队,当一个小士兵。一次,他练习骑马下坡,一时疏忽大意,战马滑倒在沟里。父亲大怒,当即重责他100军棍。主帅对自己的儿子要求竟如此之严!全军上下大震,军纪更为整肃。岳飞对儿子的训练要求严格,对他作战的要求就更严格。1134年,岳家军第一次北伐,16岁的岳云在攻打随州的战斗中,冒着滚石和沸油,第一个爬上城头;1140年,郾城大战中,岳飞要求岳云率领骑兵直冲敌阵,并严厉地下令说:“不胜,先斩你!”颍昌之役中,岳云为增援部将王贵,率800铁骑,直冲数万人的敌阵,负伤100多处,人杀成血人,马杀成血马,不仅获胜,还斩杀了金兀术的女婿。由于作战勇猛,屡战屡胜,岳云在岳家军中获得了“赢官人”的美称。

  对于岳家军其他将士的功劳,岳飞都记录了,但对于儿子所立的大功,岳飞却往往不报。一方面是教子以建功报国为重、名利权位为轻,更重要的是谦让其他战士,以求和衷共济,上下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