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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0-01-22

善待女性就是善待未来

 

——访省政协委员魏俊

 

□本报记者 万里燕

 

  在电视剧《甄嬛传》大火的时候,在剧中扮演沈眉庄的演员斓曦在一期综艺节目上坦言,曾经她以为生个孩子停个一两年对事业不会有什么影响,但现实却狠狠打了她的脸。生孩子前有很多戏来找她拍,生完孩子却发现没戏拍了。一斑可窥全豹。连女明星都能遭遇的职场困境,普通人更不用说了。事实也是如此,一些如采矿、航海等专业的毕业生在校招时就会遭遇这种尴尬,企业明确表示只要男生不要女生;有时求职面试时女生还会被追问结婚没有,如果已婚就会被很慎重的问及生育打算。如此种种都让人感慨二十一世纪都已经过了五分之一,女性权益依然风雨飘摇。

  国家对女职工的保护所作努力从未停步。自1988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开始,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就逐渐被社会所关注并接受。2012年4月8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出台,更进一步细化和加强了女性的劳动权益保护范围和力度。但随着2015年实施“单独”二孩,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以来,仅凭国务院下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无法适应现时需求。因此,上海、安徽、河北、河南、江苏、江西、广东、山东、山西、浙江、宁夏等11个省均根据本省具体情况,出台了当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贵州省出台本省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今年“两会”,省政协委员魏俊就带来了她的提案——“关于尽快出台《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提案”。

  作为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的魏俊对记者说,为了积极推动《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尽快出台,省总工会于2019年11月-12月期间,省总工会对全省9个地(州)市总工会及贵安新区工会办事处、省直属企业工会、省财贸金融工会等29家工会进行了调研,在90余家用人单位发放了调查问卷,收到有效调查问卷1300余份;组织座谈会14场;走访用人单位10余家。初步形成了《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调研报告》,为《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起草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通过调研发现了当前我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主要存在的三个问题,魏俊委员一一写在提案中。一是差异性保护突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绝大部分国有企业能够较好地执行女职工“三期”内保护的相关规定。但民营企业女职工能够享受到的保护有限,很多依法应当享有的待遇未能享受。即便在同一用人单位,也存在差异性保护的问题,聘用制员工、临时工享受的劳动保护远不如正式员工;二是放开二孩政策实施后,一些新的问题逐渐突显,如女职工集中生二胎,导致一些女职工较为集中的单位出现用工荒,不得不限制女职工怀孕;两胎间隔较短的女职工面临的育儿压力成倍增长,产假难以满足她们的育儿需求;潜在的用工歧视令女职工担心等;三是部分企业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不了解,不能很好维护女职工的权益。

  “通过制定《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以对我省广大女职工呼声较高的合理诉求从法律法规的层面给予政策支撑。”魏俊委员向记者介绍,建议省相关部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善待女性,就是直接或间接善待我们自己,就是善待整体社会,就是在善待人类和全社会的未来。魏俊委员希望通过她的提案,建议省政府、司法厅及相关单位对出台《贵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给予支持,列入2021年立法项目,积极推动该法规的出台落地,更好保障我省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