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建贵州省委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全方位对症下药 多举措护航发展
□本报记者 李 丽
落实清单制度 维护市场公平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如何落地,关乎“放管服”改革能否落到实处,关乎营商环境领域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否有序推进,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
2019年,围绕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民建贵州省委组织开展调研,实地走访有关民营企业,并先后与发改、市监、商务等部门沟通座谈,就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调研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对清单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既未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也未制定相应的落实举措,有的还按以前的惯性思维、习惯方式开展工作;因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市场主体知道有清单,但对其内容、意义等不太了解,清单实施未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地方经济发展难以形成有力刺激;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囿于地方保护主义、职能部门既得利益等,清单未获坚决贯彻执行,个别“不准入”现象仍存在,部分市场主体进入后难以获得公平竞争机会,这在民企与国企的竞争中尤为明显。
民建省委就此建议:进一步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对贯彻落实清单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有计划加强对职能部门干部职工的培训,坚决、正确地执行清单制度;制定详细的贯彻落实措施及详细说明,便于群众、市场主体更深入地了解清单相关内容;加大对设置隐性门槛、准入后又设置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等现象的清理整顿力度,切实取消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影响公平竞争行为的行政命令或文件,把公平竞争原则贯穿到准入、准入后的全过程,推动形成有序竞争、公平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反馈、监督渠道,及时收集各地贯彻执行情况、市场主体的反馈,以进一步研究并适时制定应对措施。
打通政策落地 “最后一公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省各地均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调研中,民建省委发现还存在一些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为此建议:
把改善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纳入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尽量压缩行政行为弹性空间、减少随意性,让支持民营经济、民企发展成为各级部门的自觉行为。供电、供水、供气等配套设施主管部门及具体实施单位加强上门服务、主动作为意识,提高对等服务、优质服务、高效便捷服务的能力。
加快设立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等各类资金池,简化申请获批程序、扩展合作银行范围,协调银行推出一些适合中小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品种,进一步落实无还本继贷政策,让政府出台有效措施真正成为中小型民企缓解资金周转困难的“保护伞”“定海针”。
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进一步清理整顿“国欠民”欠款行为。督促政府平台公司、各部门及时支付拖欠民企的项目资金,制定资金支付计划并同债权企业友好沟通,规避民企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所需配套的法治环境建设。地方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时,认真研究化解“三角债”的可行方法、路径,在可控范围内给予那些平时诚信经营、非恶意欠款、有化解欠款可能性的企业、法人解决欠款问题的时间与空间,尽量通过企业重组等方式恢复生产运营,从而保护企业、债权人双方的利益;不能简单“一刀切”,动不动就用查封、冻结、扣押及“黑名单”手段,加速企业死亡并非债权方真正想要的执行结果。
优化税务环境 共享改革红利
目前,国家为企业减税降负出台的很多政策在贵州已得到贯彻落实,效果正逐步显现。随着办税环境逐步改善,企业普遍反映税务负担比以前确实有所减轻,办税更方便、快捷了。
但民建省委调研发现,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仍面临一些问题。一是税务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应统一口径解答企业问题、统一程序签收企业资料,采取有效措施打消企业遇不公正待遇时存在的维权顾虑,化解遭受报复的担心;切实解决企业迁址注销难、红字冲回后的退税难,处理好个别地方存在的纳税人跨区域经营被要求在当地注册成立独立机构纳税的情况。二是税务执法行为尚需规范。应增加对纳税人的执法容忍度,对无意愿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不再征收工会建会筹备金,减轻企业负担。三是税收法规制度仍需完善。对税收征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应制订明确具体的制度程序,让企业有所适从;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制定政策提高预征率,让企业在税款清算期少补缴,减轻资金困难阶段的压力;根据企业获得土地的实际情况,征收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贵州的区域竞争力必须通过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来体现,这既需政府部门、税务机关更细致、更精确地做好服务,亦需纳税人加强自身约束与规范。
民建省委建议:依法行政优化服务质量,避免对市场经济主体合法运作的不当干预;优化财政管理及服务,及时足额办理退税,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市场;尊重并保护企业相关申诉权力,制定更简便、更能保护企业的工作程序;拓宽沟通渠道、扩展沟通方式,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体谅企业生存的难处;强化对企业家培训,帮助企业提高规范经营、管理意识,提高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运用社会市场机制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应充分利用“云税贷”等现代信用社会的新融资模式,针对中小型或微型企业推出更多、尤其是针对长期性贷款的融资产品,放宽融资标准、简化融资流程及资料,尽快在贷款规模、贷款额度、办贷程序上实现更大突破,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资金问题。
“税务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纳税人提供友好的办税环境、减轻纳税人的税费负担,是建设优质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民建省委表示,针对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政府各部门应与市场主体一道,进一步解放思想、同心协力、抓住机遇,携手努力建成具有区域竞争力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