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新时代政协“先锋军”
□本报记者 张 洁
在民革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蒋海波委员今年虽说是第一次参加政协会议,但是却做了充分的准备,带来了自己的提案。“希望能够依托自己在行业内的观察和思考,为群众提供一些建议。作为新委员很有压力,倍感责任重大。”蒋海波委员说。
怎样做好委员建议提案工作,更有效、有建设性地建言献策,是蒋海波委员思考的重点。蒋海波委员告诉记者,“一份提案不仅要委员去调研、撰写,也需要务实,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作为参加这次全省两会的“新晋”委员,蒋海波委员从提案开始“发力”。在省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他带来了两份提案,分别是《关注提升老年消费领域商品服务供给推动我省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关于完善贵阳市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有关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的提案。
谈到提案报告的形成,蒋海波委员开始侃侃而谈:去年我经过调研了解到,2013年2月,贵阳市物价局出台的《贵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而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被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规定小区室内停车场收费200元/月,机械式升降停车场320元/月,贵阳市住宅小区的停车场管理和收费均按此执行,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
随着2014年12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根据其中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的有关精神,我省分别于2018年5月和2019年3月先后出台了《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住宅小区专有停车位停车收费,由所有权人、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专有车位使用人共同协商确定。
“这两个文件实施以后,很多的物业和房开商认为,政府对价格已经放开了,那么就要按照政府文件要求,根据停车场的建设成本来决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是小区业主就觉得调整后的价格过高,坚决不同意收费标准,由此产生了很多的矛盾。” 蒋海波委员表示,这些“民生”问题只要政协委员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并为此以提案的方式呼吁社会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很大程度上就有解决的可能,这就是“政协委员”的工作。
正如蒋海波委员所说,今年他递交的两个提案字里行间都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事情。关注民生大计,关注地方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广大基层群众的心声和呼声,是自己作为政协委员要做的重要工作,尽全力做好新时代政协的先锋军,让政协工作有更多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