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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0期 本期26834版 当前A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0-01-10

关于接受李三旗等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5人)

 

(2020年1月8日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李三旗、何萍(女)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陈平同志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林耸、董明同志因已调离贵州,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接受李三旗、何萍(女)、陈平、林耸、董明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