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事应做好“三点”
□彭 宇
不为群众办事,可以找到成千上万的理由,为群众办事办法只有一条,那就是如何把事情办好。一些地方在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提出要切实将“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作为强执行、抓落实的座右铭,自觉践行承诺、勇于担当作为、争当干事先锋,通过这一举措解决了很多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不为不办找理由,不是说无论合不合乎政策的事情都要办,也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马上都能解决,而是说在把握好政策、成功案例、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原则的前提下,把那些能够快速办理的、应该快速办理的马上办好,把那些涉及面广、矛盾多、难度大的问题要用心用到无能为力,尽职尽到感动自己,让群众感觉到党员领导干部火热的心、真挚的情、深沉的爱。总的来说,应做好三点。
一是有政策的按政策办。有政策的按政策办是公职人员应尽之责,干好是本分,干不好是失职。如何落实?方法有许多,问计于民、充分发扬民主凝心聚力是一种方法,广泛学习借鉴同行业或不同行业、同地方或不同地方好的工作方法也是一种方法。应该说,只要不损害人民、集体、国家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什么办法方便群众就用什么办法,什么办法对群众有利就用什么办法,什么办法群众更能接受就用什么办法。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
二是没有政策的按成功案例办。当前,各地经济发展已进入一个关键阶段,深化改革也进入深水区,有些领域的相关政策还没有及时制定或者还在起草讨论出台尚需时日、有些行业相关政策可能没有根据现在的最新情况及时修订或者尚未完成修订,遇到问题如果没有政策支撑但有相关成功案例可以参考的,就应该参照成功案例办理,切不可认为没有政策根据就不办。党员干部要进一进提高政治站位,加深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谨慎对待自己经手的每一次事情,做到不留遗憾、不当罪人。
三是没有政策也没有成功案例的按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办。改革开放四十年其实也是一个观念逐步开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在接受新观念改变旧观念。尽管很多事务没有成功案例可参考,但是党中央还是带领全国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党在关键时刻的伟大决策,各级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时既能坚持原则不动摇又懂得灵活变通不教条以及全国人民在各个行业的辛苦付出。当下,一件事情 ,能不能做、该不该做,要看这件事情是不是有利于人民、集体、国家利益,是不是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是不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的就应该做而且还要想方设法地做好,不利的坚决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