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持股制度成就华为的批评精神
□李富永
遍览中国企业家群体,任正非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非常高。若论他在华为公司内部的地位,相信许多人都会不假思索地用“一言九鼎”“说一不二”“令出山动”等词汇来形容;但根据公开报道,事实恰恰相反,任正非经常被公司处罚、被员工批判。
比如,早些年华为修了一栋小建筑,很快又被拆掉,华为内部随后贴出通知说,因该建筑规划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故对决策人罚款1000元,被罚者即是任正非。又如,他有一次去日本出差,本应自付的酒店洗衣费,不小心连同其它费用一起报销,后被审计出来,审计部专门找任正非谈话,还要求他写了一份检讨。
若说洗衣费事小、无非是“不小心”,那么还有大事。2018年1月17日,华为发布了一则“对经营管理不善领导责任人问责”的通报,称“近年部分经营单位发生经营质量事故、业务造假行为,公司管理层对此负有管理不力的责任。经董事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公司主要责任领导进行问责,并通报公司全体员工”,身为公司CEO的任正非被罚款100万元。
同年3月,华为“蓝军组织”在高研班上开展了一次对任正非的批判,继而原汁原味地在心声社区发表,甚至以电邮文件的方式发布出来。尽管所谓“十宗罪”多是关于任正非的工作作风、思想认识等问题,并无一些企业领导常见的贪污腐化、任人唯亲、独断专行等行为,但一家企业内部敢于直接批评最高领导认识错误,且洋洋洒洒一口气列举十条之多,在偌大的中国并不多见;能虚心接受职工“以下犯上”的企业领导,更不多见。
当然,给领导“提意见”的现象在许多单位也会有,但华为人提意见可是真正的批判。试想,因决策失误而需承担经济损失,虽金钱数额不算大,但背后的含义并非小数,性质是真正的“严重”;至于因“经营管理不善”而被罚100万元巨款,则是更严重的否定。
在一家企业内部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对企业管理、经营、发展有什么好处?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还是众说纷纭、一盘散沙?从目前华为蒸蒸日上、独领中国企业科技创新的情况看,答案应是前者。企业内部职工、经营者之间无管理与被管理的隔阂,而是能形成双向对流的关系,既同心同力又互相监督,这就是真正的民主,只会有利于企业发展与进步。很难想象,在华为这样一个科技型的集团,若仅靠任正非一人而缺乏10余万职工的集思广益、上下一心,如何形成今天这样的辉煌局面。
无疑,企业内部形成真正民主的氛围、制度,需激发下属对企业领导人所具有的修补功能,使企业决策更科学化、民主化,从而弥补企业领导的个人缺失;在运营过程中,则可使企业的潜能充分发挥。
员工敢直接批评企业最高领导,源于华为内部拥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土壤。而这,除了企业领导有意在企业内部倡导、营造外,还有华为独特的企业财产所有权作为基础。
据报道,华为的产权制度是员工持股。尽管它最初是由任正非以21000元转业费启动,但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他并未搞一股独大,而是不断让做贡献的员工持有股份,使劳动者、有产者的身份合二为一,为企业开启了永恒的动力源泉。偌大华为持续发展所需的巨额投入,竟非来自资本市场,而是完全源于企业自身积累、滚动,这在全球都极为罕见。
因员工持股,广大职工真正拥有对企业的发言权,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有了产权基础。这看似人言鼎沸,其实是员工意见的充分表达。华为人上下齐心,放眼未来、立足长远,甘于寂寞打牢基础,在基础研究方面做足功夫,最终迎来了厚积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