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发展特色产业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贵州出台新政力挺小城镇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 田锦凡)把特色小镇、小城镇作为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单元、重要路径,加快实施全省特色小镇、小城镇“3个1工程”,即推动100个示范小城镇提档升级,培育创建100个省级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加快推动1000多个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日前,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上述新举措。
贵州作出这一部署的目标,是到2022年底建成一批产业发展更协调、生态环境更优美、功能配套更完善、文化特色更彰显、体制机制更灵活的高品质特色小镇及小城镇,充分发挥其助推农村产业革命、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作用,使全省新增城镇人口120万,带动城镇化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新政要求,立足特色小镇、小城镇优势条件,大力推动“小城镇+”、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形成分工明确、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坚持宜工则工,依托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区、经济开发区及大型工矿企业等,打造一批配套补链、扩幅强基的工业小镇;坚持宜农则农,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一批服务农村、助农增收的特色农产品集散小镇;坚持宜游则游,结合发展全域旅游、山地旅游,依托重点旅游景区景点,丰富山地旅游业态,打造一批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的旅游小镇;坚持宜商则商,结合发展“通道经济”,依托重要交通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零距离换乘交通枢纽,打造一批智慧高效、便捷价廉的商贸物流小镇。
按“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什么”原则,贵州将实施“8+X”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每个领域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工程化落实,确保2022年底完成项目投资3000亿元,建成“8+X”项目6000个。实施产业联动,依托乡村的优势资源、特色产品,大力引入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城镇居民与乡村群众共同致富。
在政策支持上,贵州鼓励及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提供长周期、低成本的融资服务,支持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设施建设。对应由市场主导的项目,要求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按“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要求,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服务手段;省级通过现有基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各地利用财政资金联合社会资本共同发起支持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