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依然任重道远
□石 径
央行日前宣布,即日起各银行应在新发放贷款中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LPR报价行应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前,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利率)加点形成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价。后者按去掉最高、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方式,计算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央行的这一小步,标志着利率市场化30年后迈出了决定性一步,意味着贷款定价锚由此前的贷款基准利率转变为“货币政策利率-LPR-贷款利率”,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在过去的利率双轨制状态下,货币、债券市场等金融同业市场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但存贷利率由央行的存贷基准利率决定,市场利率波动性、央行基准利率固定性导致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阻滞。比如,当流动性充裕导致市场利率下行,信贷市场的企业融资成本仍参考央行基准利率,融资成本则居高不下。
不过,这种定价方式也有市场操纵的可能,毕竟商业银行的逐利性会自然追求息差更高。央行为避免报价行操纵报价,要求各银行不得通过协同行为以任何形式设定贷款利率定价的隐性下限,并将银行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应用情况、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可有效防止操纵市场行为。
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可起到运用市场化改革办法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的效果。前期市场利率整体下行幅度较大,LPR形成机制完善后,将对市场利率下降予以更多反应,即相当于一次不对称降息。为确保平稳过渡,存量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LPR报价机制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打破原来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从而促使贷款利率下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所有企业融资成本都会降低,因企业信贷融资成本取决于自身基本面、信用质量、盈利能力等,按信用风险水平定价,银行在放贷时可基于LPR对不同企业加减点。
应当说,LPR报价机制主要目标是信贷利率市场化及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与解决中小微企融资难题关系不大。虽然LPR利率会比此前政策利率低,但存款利率并未同时联动市场化改革,亦即银行负债端成本较高,而信贷市场竞争加剧,会削弱银行的息差收入。考虑到中小微企的不良率及资金成本,若扩大其贷款比重并降低融资成本,会导致银行部门风险大增。因此,既然央行已推进市场化改革,若行政性要求银行增加中小微企贷款比重并降低成本,往往会导致逆市场化行为,给金融市场带来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以银行信贷为主要融资模式,银行通过央行制定的息差,在负债端以低利率削弱储户收益,在资产端让企业承受过高融资成本。如今要求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实现利率市场化,即是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在存款利率仍属管制状态前提下,率先推动贷款利率市场化,有利于降低银行的息差收入、整体融资成本。
若当前也放开存款利率,则可能导致银行间竞争性吸储、抬升存款利率,从而使信贷利率难以下行,与当前要求降低融资成本是相冲突的;若不放开存款利率,储户则会承受损失,不利于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因此,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依然任重道远。在特殊经济环境下,信贷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满足市场降成本需求、维护经济稳定。目前,LPR报价尚非一个完全基于市场利率的价格,存在与市场利率较大偏离的可能,需不断完善并最终实现由市场决定。